
改定監護權

- 柯期文 律師會計師 (柯律師/柯會計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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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3-12-13 09:49 最後編輯日期:103-12-13 0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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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監護權是屬於孩子的父親與母親所共有的。小孩的監護權是受法律保障的,如對小孩監護權有任何疑慮,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並由柯律師為你做最佳的處理。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Line ID:k8883
- 柯期文律師-台大法律系/柯期文會計師-台大會計系學士、碩士 ( 雙學士/雙證照師 ),客戶預約諮詢:LINE ID:k8883

- 謝憲愷 (謝憲愷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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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3-12-13 0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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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1.因您前夫有暴力及酗酒行為,加上又有積欠債務,根本沒有能力照顧小孩,若您能提出提出前夫不適合擔任未成年子女之監護人,他繼續在前夫家庭恐影響身心成長之證明,如無正常工作及收入來源、欠債簡訊、驗傷單、暴力行為的錄音錄影、其他親戚或鄰居做為人證,再獲得小孩直接表明希望由您監護,應可順利取得監護權。此外,您亦須提出自身財力證明,證明每月有固定收入及固定住處,並表達有強烈之照顧與監護意願。
2.您聲請改定監護權時,若擔心對方帶走小孩,您可先蒐集處處阻撓您任何探視方式之證據,並向法院請求假處分或請求職權變更。假處分是讓監護權那方的暫時無法使用監護權。之後還需要打監護權官司,來變更孩子的監護人,後續監護權官司,法官就會依據監護者禁止讓您探視小孩為理由之一,將會把監護權裁判給原本的探視權那方。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 亨達法律事務所謝律師 歡迎來電諮詢 (02)2986-8015 line ID:@ybm9887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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