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目前我們除了台已這邊要繳納房屋稅外,還有宜蘭那邊也是要繳納房屋稅。但是當初只好我們這邊進行房屋稅分單繳納,其它人尚未進行分單繳納。但是每年我們還是會收到法院強制執行單,結果還是我們要替宜蘭那邊繳 納房屋稅。
請問:
1.我們已經進行分單繳納房屋稅,為何其它人不繳納房屋稅,我們還是會收到法院強制執行單呢?(目前宜蘭那邊遺產尚未分割,是共同共有的)
2.如何跟法院聲明異議我們有繳納房屋稅呢?而不被法院強制從自身銀行扣款呢?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未辦妥繼承前,所有繼承人都是繳稅義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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