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已經辦理過夫妻財產分開了現在要遷戶籍打電話至法院法院說遷戶籍還是在同一個管轄內是不需要變更登記或是重為登記意思是說都不用辦我是從高雄苓雅區遷至高雄仁武區先生維持在高雄苓雅區不變這樣真的不需要變更登記或是重為登記嗎?但網路上有人說需要重為登記事實到底是怎樣?快瘋了!!很怕夫妻財產分開制無效了
辦理變更夫妻財產制登記,應於訂立書面契約後,至夫妻住所地之地方法院登記處辦理變更登記。若您們在台灣高雄地方法院已辦理變更登記夫妻財產制,就已生效,當夫妻遷移住所至高雄市以外的區域時,才需要向法院陳報遷移住所地。
(參照民法第1007、1008條;非訟事件法第102條)
(本回覆由本所陳奕君學習律師協助整理)
陳柏甫 律師
陳柏甫律師事務所
0918092477
第 1 名 目前評價 11238
趙平原律師 律師
趙平原律師事務所
0982100565
第 2 名 目前評價 1155
林冠宇 律師
翊宇律師事務所
0277292797
第 3 名 目前評價 87
林佳鈺 律師
德承法律事務所
0958186313
第 4 名 目前評價 49
陳瑀 律師
協恆國際法律事務所
0930299563
第 5 名 目前評價 45
第 1 名 目前積分 29646
第 2 名 目前積分 13720
第 3 名 目前積分 1280
黃舜暄 律師
舜麗達律師地政士聯合事務所(LINE ID:0975-853-197)
0975853197
第 4 名 目前積分 1104
第 5 名 目前積分 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