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隔壁鄰居侵占我家頂樓!!

- 姜百珊 (姜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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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4-01-04 23:12 最後編輯日期:104-01-04 2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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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問的是越界建築的問題,依據民法之規定,您必須先向他提出異議才可請求他拆屋,異議最好是以存證信函的方式,建議找律師撰擬。其次還要考慮拆除是否會影響到結構,如果會的話就不建議拆除,但您對他有不當得利的請求杈是確定的,就這部分您可計算一金額請求其賠償。 如有進一步的需求,歡迎您與我聯絡。
手機:0972936223
Email:heatherpisces@gmail.com
希望有這個機會為您服務,百珊關心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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