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朋友出門卻被警察臨檢,
之後在他們車上搜出k他命,
當下我也很配合盤查,
但去警局做筆錄卻檢驗出陽性,
吸食氣喘藥或者糖漿止咳藥是否也是如此。
因為我並沒有吸食毒品?!
如果真的檢驗出是毒品,
我是否要勒戒?
如果是酒後誤食我該怎麼辦,
因為我都會貪幾杯,
這過程中如有被人參毒品我是否也是有罪?
感覺頗冤,
還是隨法院警察的作法勒戒法辦?
我是原住民是否能請律師?
要錢嘛?
您好:
如果您為初犯或是隔5年後才再犯施用一、二級毒品者
則可儘速具狀向檢察官聲請附戒癮治療之緩起訴處分
以免受裁定觀察勒戒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謹補充如下,因您具有原住民身分,可逕向當地法律扶助基金會申請律師扶助
以上 謝謝
就有關【違反毒品防制條例】之刑事案件,應謹慎處理,請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電子信箱q102327955@yahoo.com.tw與本所聯繫,我等將循法律實務回覆您的問題、提供您最優質、最專業的法律諮詢扶助服務。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
陳柏甫 律師
陳柏甫律師事務所
0918092477
第 1 名 目前評價 11224
趙平原律師 律師
趙平原律師事務所
0982100565
第 2 名 目前評價 1130
陳奕如 律師
陳奕如律師事務所
0966465007
第 3 名 目前評價 500
張智凱 律師
0928093279
第 4 名 目前評價 194
林冠宇 律師
翊宇律師事務所
0277292797
第 5 名 目前評價 87
第 1 名 目前積分 29590
第 2 名 目前積分 13548
第 3 名 目前積分 4768
第 4 名 目前積分 1276
黃舜暄 律師
舜麗達律師地政士聯合事務所(LINE ID:0975-853-197)
0975853197
第 5 名 目前積分 1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