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朋友出門卻被警察臨檢,
之後在他們車上搜出k他命,
當下我也很配合盤查,
但去警局做筆錄卻檢驗出陽性,
吸食氣喘藥或者糖漿止咳藥是否也是如此。
因為我並沒有吸食毒品?!
如果真的檢驗出是毒品,
我是否要勒戒?
如果是酒後誤食我該怎麼辦,
因為我都會貪幾杯,
這過程中如有被人參毒品我是否也是有罪?
感覺頗冤,
還是隨法院警察的作法勒戒法辦?
我是原住民是否能請律師?
要錢嘛?
您好:
如果您為初犯或是隔5年後才再犯施用一、二級毒品者
則可儘速具狀向檢察官聲請附戒癮治療之緩起訴處分
以免受裁定觀察勒戒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謹補充如下,因您具有原住民身分,可逕向當地法律扶助基金會申請律師扶助
以上 謝謝
就有關【違反毒品防制條例】之刑事案件,應謹慎處理,請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電子信箱q102327955@yahoo.com.tw與本所聯繫,我等將循法律實務回覆您的問題、提供您最優質、最專業的法律諮詢扶助服務。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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