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社區透天房屋,屋齡約20年,屋後圍牆內有一多戶公用排水溝,最近新住戶般來將流到他家的地方堵住,並以私人土地為由,拒絕其他戶排水經過他家,請問這樣合理嗎?現今有法令規定既成水溝使用權嗎?若請鄉公所協調不成,請問該如何處理?或是以甚麼名義去告?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除非管線非得經過那邊,或是經過協議,否則該所有權人確實可以拒絕其他人使用。
2、倘若有使用權利,則可以向法院請求排除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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