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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侵占

  • mim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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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1-13 13:00 
  • 文章人氣:1586
  • 個人積分:4
  • 想請問,本人因是公司會計,公司每日都有現金收入,因一時糊塗拿了公的的收入款項,次數已不記得,總計100萬,公司發現後,經協調老闆只答應給一星期時間叫我還錢,眼看時間要到了,我也只有30萬可以先還,但老闆說不全部還就是要告我,老闆說他自己的親戚是檢查官,一定會讓我被判刑,所以我想是不是先去自首,先還30萬,後續再繼續籌錢還清,這樣可行嗎?

  • mim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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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1-13 1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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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回覆 邵勇維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不知道是否是曾經諮詢的女士。

    司法官四十三期邵勇維律師敬上。

    ... (恕刪)

    不是,我今天剛提問

  • 柯期文 律師會計師 (柯律師/柯會計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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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1-13 1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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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357 │ 律師證號:99臺檢證字第8882號
  • 為了能夠更了解你的案情及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Line ID:k8883

  • 柯期文律師-台大法律系/柯期文會計師-台大會計系學士、碩士 ( 雙學士/雙證照師 ),客戶預約諮詢:LINE ID:k8883
  • 魏克仁律師/所長 (魏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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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1-13 1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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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783 │ 律師證號:(90)台檢證字第5030號
  • 有關【侵占】的問題,普通侵占規定於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條,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侵占自己持有他人之物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仟元以下罰金。相對於普通侵占罪,業務侵占和公務侵占均屬加重類型的犯罪態樣。業務侵占乃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侵占自己或他人對於業務上所持有之物,將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五仟元以下罰金(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條第二項),觸犯此罪刑罰度不輕,建議小姐應盡快與老板協商還款,期能獲得寬恕,以上回覆如仍有疑問,請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E-MAIL:q102327955@yahoo.com.tw與我們聯繫,本所將循法律實務回覆您的問題,提供您最優質、最專業的諮詢服務。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 魏克仁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