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收到一張鐵路警察的通知,涉嫌冒用虛擬身分證號訂火車票

- 大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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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4-01-17 12:42 最後編輯日期:104-01-17 1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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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裡收到一張鐵路警察的通知,通知書上載明因偽造文書案(涉嫌冒用虛擬身分證號訂火車票),要到某火車站報到。想到因是去年7~8月期間要帶老婆小孩回花蓮娘家過暑假,由於老婆的父母都在花蓮,為了讓老婆小孩能探望年長的父母時常往返兩地,常期為購票所苦。長女目前4歲8個月於未滿1歲時即有氣喘的毛病,次女目前1歲7個月於6個月即有異位性皮膚炎和過敏狀況,故常於公司、家裡、醫院奔波,也曾為了小孩生病將好不容易訂到的車票忘了取消導致被停止訂票;另外為了解決花東線經常訂不到票的情況,訂票時都會開好幾個視窗訂不同時段的票,又為了解決身份證字號不夠用及怕被停止訂票的問題,想到朋友曾經說可以用身分證字號產生器上網訂車票,想說訂票也是訂來自用,沒有營利或故意不取票,真的不知道這樣會違法,現在真的非常後悔和自責,請問是否有辦法請檢察官從輕量刑或是免除刑責。實在很擔心怕被判刑或緩刑,也擔心留下案底影響未來換工作,畢竟還有家庭要照顧,老父也才於去年12月去世,老母身體已經不好,我可以想辦法繳錢和上法律課勞動服務等等通通都做,不知有什麼方法讓我緩起訴?

- 姜百珊 (姜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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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4-01-17 2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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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ar 大樹,
關於所謂的偽造文畫之類型的犯罪,都有「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此一要件,雖然您的確不是該身分證字號之人,是無權以其私人名義訂票無誤,但除了此點外,您訂票的內容(即起迄站、時間點)都是真實的,是實務及學說上大都以「內容虛偽」來判斷此一「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之要件是否成立,建議您以此點說服檢察官。如有需要,歡迎與我聯繫。
- 百珊個人網頁:http://heatherpisces.weebly.com/歡迎留言、發問、指教、請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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