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這樣子的
我在我老婆的line裡看到跟一名男子互稱老公老婆,互相關心,些許曖昧,黃色笑話,也會出去約會(line訊息,還說怕會被發現)
這名男子知道我跟我老婆之後可能會離婚,他說在意我跟我老婆還是夫妻,但還是有叫我老婆,老婆。
我又把我老婆的line對話錄下來。
主要想問說,我們還沒離婚可以對這名男子提出妨礙家庭嗎?對老婆也可以?
事後離婚還能再提出告訴嗎?
由於只有對話資料,並沒有你老婆與對方性交(性器交合)的證據,所以無法構成刑事通姦罪,不過能提起民事損害賠償之訴,請求他們陪你一筆錢。建議你可以另外蒐集你老婆與對方出遊的照片等資料,作為將來提起民事損害賠償的補強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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