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親友的孩子在上課時,
跟同學搶球起爭執。
親友的孩子被打斷鼻子,
事後就醫開刀住院療養。
同學的父母,冷眼處理…
跟親友提…醫藥費他會負責,
不要跟他拿太多錢,
但卻沒主動聯絡表示。
等了一段時間…決定提告傷害,
也做完筆錄…
沒想到…對方做完筆錄時,
也提告傷害。
說詞說是孩子兩造互歐,互相傷害。
請問提狀紙需要怎麼寫?
兩件事合成一併為一事,
提狀紙時,要留意那些說詞?
能提出測謊嗎?
提告傷害的流程…有那些?
那提告的罪名有那些?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未成年,會適用少年事件處理法,不同於一般的訴訟程序。
2、因為您對於案情並不清楚,因此建議您的親友與子女應該進行正式諮詢,避免子女遭到保護管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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