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重機撞傷違規行人 高額賠償
- ani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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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經過是這樣的
2014/8/17 騎乘黃牌重機行駛快車道.撞傷一位沒有走斑馬線的路人
當時路況是我方閃示黃燈.對方閃示黃燈.他站在快車道上被我撞上.因為那邊地方昏暗
所以警察來 給我的出補分析研判表上
我方肇事原因如下:行車未注意車前狀況.肇事導致X小姐受傷
對方肇事原因如下:設有行人穿越道.必須經由行人穿越道.不得在其100工使範圍內穿越道路肇事
在幾個星期前2015/1/15第一次和解 但是失敗了
後來對方自認有錯降至30萬 一直說自己是兩家店的店長三個月沒工作損失很大
想請教一下
或者是說上告到法院 法院判賠的金額大約會在那裏
- 魏克仁律師/所長 (魏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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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閣下所述問題:
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條過失傷害罪:因過失傷害人者,處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後續對造會以刑事附帶民事向您求償,屆時您的重型機車也許就會被拍賣,建議閣下與對造和解較妥當,以上問題回覆如仍存有疑惑或需本所協助調解,歡迎您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E-MAIL:q102327955@yahoo.com.tw與我們聯繫,本所當以最專業的法律實務經驗提供您寶貴意見。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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