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昨天上午有新聞媒體將我的照片以及個人資訊放在一篇與我無關的車禍事件新聞中
該新聞大量被入口網站、粉絲團大量轉貼,留言內也有許多不堪入目的惡毒留言 當下對我造成非常大的困擾
這種事件有辦法透過法律尋求解決嗎?麻煩您了
新聞媒體若只是單純引用而無於圖片中加註如「該車禍與照片中人物無關」等用語,則可能構成誹謗罪,為無論是否加註,對方未得您同意而使用您的照片,至少已構成民事侵害肖像權,自得要求其道歉、賠償等。
先感謝兩位律師的解答
該新聞媒體在未告知的情況下拍攝,並且在未告知的情況下使用
當然也未在照片加註示意圖與本文無關等等的警語
照片內我的車牌清晰可見 這也侵犯我的個資,我查詢到的資料是新聞媒體雖然受到新聞自由的規範,但與事實不合乎就是涉及誹謗
使用照片為營利用途也侵犯我的肖像權
感謝兩位寶貴的意見
陳柏甫 律師
陳柏甫律師事務所
0918092477
第 1 名 目前評價 11233
趙平原律師 律師
趙平原律師事務所
0982100565
第 2 名 目前評價 1150
林冠宇 律師
翊宇律師事務所
0277292797
第 3 名 目前評價 87
陳瑀 律師
協恆國際法律事務所
0930299563
第 4 名 目前評價 45
林佳鈺 律師
德承法律事務所
0958186313
第 5 名 目前評價 44
第 1 名 目前積分 29634
第 2 名 目前積分 13712
第 3 名 目前積分 1278
黃舜暄 律師
舜麗達律師地政士聯合事務所(LINE ID:0975-853-197)
0975853197
第 4 名 目前積分 1104
第 5 名 目前積分 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