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是開庭?還是執行勒戒的開始?

- 甜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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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4-01-31 0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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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們您好~
繼上次我發表的問題後...
我前幾天有收到檢察署的刑事開庭的傳票了,(上一次已有收到檢察官聲請觀察勒戒的裁定書了)
我想問說,,,我有上網爬文過,大致上都說 “只要收到觀察勒戒的刑事裁定後,會再收到傳票,而通知開庭後並即勒戒” 所以真的是這樣嗎? 傳票上不會有需執行勒戒的告知嗎?
我傳票上的備註欄位只有“請務必到庭”的字眼,並無提及到要開始勒戒的字眼......那到底是單純開庭?還是是開始要勒戒了呢?
再來就是,我能否提出延後執行勒戒呢!? 檢察官會同意嗎? 因為快領年終了...不想要連年終獎金什麼都沒有了,那會很鬱卒的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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