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方在Facebook的買賣社團看到本人的物品出售文章後發訊息表示有意願購買該物品,我也傳了一些物品的細部照片給買家,在簡單的對答後雙方在Facebook訊息上達成買賣協議,在沒有書面協議也沒有支付訂金的動作下約定於2/5前相約面交。
今日以Facebook訊息告知對方面交時間、地點,但是對方卻推拖延期。假設本人遭對方放鳥,對方這種行未算違法嗎?可以去警局備案或提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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