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請各位律師為我解答謝謝~
- 謝憲愷 (謝憲愷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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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4-02-06 1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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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侵害商譽係指您做出侵害行為,足以使他人名譽或商譽受有損害之虞,即可依法請求相當之金額」。只要您無法提出相關證據證明您說出的內容為事實,對方即可對您的侵權行為要求賠償,至於賠償金額多寡會依照影響是否重大的具體考量,因此必須依照您批評的內容評估本案狀況。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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