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律師諮詢 > 網路色情及違法性交易 > 妨礙性自主 誤會

妨礙性自主 誤會

  • 黑貓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4-02-09 18:05 
  • 文章人氣:1076
  • 個人積分:10
  •          我弟弟被告妨礙性自主    據我所知  是女方老師誤會 去通報    但女方才15  還是得法辦

    女方筆錄是有去我們家  然後喝酒之後就睡著了  也不知道有沒有發生關係     

    而我弟弟否認有發生關係    只有單純的抱在一起睡

    但是對方有驗傷   說是舊撕裂傷    那代表是我弟弟造成的嗎      

    女方家長皆不提告   但因公訴  還是得送法庭    

    因為是她們老師誤會    我弟弟跟她是男女友關係

    女方也沒有要提告的意思    因未滿16但是國家還是要定罪

    這樣我弟弟會被判入獄嗎?

  • 楊俊鑫律師/所長 (楊俊鑫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4-02-09 18:32 
  • 文章人氣:321
  • 個人積分:14186
  • 律師評價:3159 │ 律師證號:98臺檢證字第8381號
  • 一、我幫你查了一下,如果有做的話有判五個月的案件。

    二、如果沒做的確應該不起訴或判無罪。

    三、要視證據而定,基於偵查不公開,起訴前看不到資料,若起訴則可委任律師任辯護人去閱卷

    四、女方說詞可先搜集一下,例如其fb 上當天前後之發言之類的,搜證上不要勉強。

    五、不用過於擔心。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0228717475

  • 魏克仁律師/所長 (魏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4-02-09 19:26 
  • 文章人氣:333
  • 個人積分:9214
  • 律師評價:1783 │ 律師證號:(90)台檢證字第5030號
  • 公理律師事務所回覆您的問題:

    告訴乃論之意謂指:非經告訴人(通常是犯罪被害人或具有告訴權之人)合法提出告訴,檢察官不得提起公訴,法官不能判罪。
    刑法229條-1(告訴乃論):對配偶犯第二百二十一條(強制性交罪)、第二百二十四條(強制猥褻罪)之罪者,或未滿十八歲之人犯第二百二十七條之罪者,須告訴乃論。 以上回覆倘若仍有未盡事宜之處,請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電子信箱q102327955@yahoo.com.tw與我們聯繫討論細節,本所就歷年辦理妨害性自主案件之實務經驗提供您寶貴意見。 專業律師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點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 

  • 魏克仁律師
  • 黃志樑律師 (黃志樑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4-02-09 19:52 
  • 文章人氣:332
  • 個人積分:15958
  • 律師評價:4337 │ 律師證號:102臺檢證字第10643號
  • 已經去警局做筆錄了嗎? 警局做完筆誤後案子會送地檢署,如果案件本身沒有足夠證據證明有發生性行為(不管實際上有沒有發生),詳細了解過程以及藉由開庭訊問的問題,可判斷如何就事證做無罪辯護,讓檢察官不起訴,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 手機:09832524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