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始末是這樣子的
我在1/31號被某電信公司淘汰,公司在22號有發MAIL 淘汰名單
因為我是派遣員工,所以派遣公司有跟我聯絡,我跟他們說我要非自願離職證明書,和資遣費,他們一開始電話中有有答應,後來又把我找去他們公司
說他們無法提供資遣費,剛剛發簡訊來要我明天去他們公司上班,他幫我安排他們的內部職缺,請問我是不是只能接受呢不能拒絕呢。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您不接受,則可能會被視為您方終止勞僱契約,而可能就無法請求資遣費及非自願離職,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陳柏甫 律師
陳柏甫律師事務所
0918092477
第 1 名 目前評價 11224
趙平原律師 律師
趙平原律師事務所
0982100565
第 2 名 目前評價 1130
陳奕如 律師
陳奕如律師
0966465007
第 3 名 目前評價 500
張智凱 律師
0928093279
第 4 名 目前評價 194
黃舜暄 律師
舜麗達律師地政士聯合事務所(LINE ID:0975-853-197)
0975853197
第 5 名 目前評價 25
第 1 名 目前積分 29590
第 2 名 目前積分 13484
第 3 名 目前積分 4712
第 4 名 目前積分 1104
第 5 名 目前積分 1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