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狀況:
我與我老婆是再婚(皆無財產),她前夫已過世留下兩女一男目前住在前夫家(有財產),我老婆的前公婆健在,在我老婆懷孕期間她跟前夫所生的小孩(16歲)發生車禍(於103/08/22),需要長期復健(目前有請看護),車禍發生後我老婆就沒繼續工作了,我們的小孩也在103年底出生了。
問題:
1.她的前公婆要分擔撫養前夫留下來的小孩嗎?
2.我老婆沒辦法工作,所以有請前公婆幫忙支付醫療費,他們有責任幫忙支付嗎?
3.因為她前公婆不肯幫忙支付醫療費用,請問還有什麼辦法嗎?
懇請幫忙解答
你太太是第一順位撫養義務人,需負擔撫養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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