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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門號借給家人使用 part 2

  • Ab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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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2-23 00:46 
  • 文章人氣:451
  • 個人積分:4
  • 今天陪了姊姊去她說一家可以免預繳的代辦處

    因為我趕時間所以先簽了一些辦理文件

    但證件正本都還在我這裡而且並沒有前往遠傳電信因是辦遠傳

    可是姊姊已經跟那家代辦處索取手機並且使用

    後來通知我與我協議的過程起衝突,不想幫她辦理了

    問了那家代辦處他們說手機已經領取了,沒辦法退貨是真的嗎

    說如果我沒有給他們雙證件與印章,他們公司可以告我詐欺罪之類

    叫我到時候在指證是我姐姐,但說法官通常還是判我要賠手機的錢

    這方面不知是真的假的,有什麼辦法可以解決嗎?

    還是只能當作自己倒楣了,代辦處推薦我叫我姊姊簽本票

    本票真的有用嗎?

    問了很多問題,不好意思 麻煩各位律師

     

  • 曹尚仁 (曹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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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2-24 11:55 
  • 文章人氣:216
  • 個人積分:52086
  • 律師評價:14112 │ 律師證號:99臺檢證字第8728號
  •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您代辦的相關合約都已經簽立,則不論是否有傳送證件,契約均以成立,您都必須負責任,輕則賠償手機費用,重則必須賠償違約金。

    2、至於您與家姊的爭執,您可以向家姐請求賠償或是清償相關費用,與代辦處無涉。

     

  •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以mail或留言詢問,請勿直接於此回覆,因為系統不會通知我,以免遺漏,並求周詳,謝謝。※電話:0961-365-252 電子郵件: god033520001@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