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婚後買房子登記他名下,不讓我住,要求搬遷
且換鎖,他前妻,說父親名下,前妻孩子也要來住,……我們婚姻很複雜
要離婚,可是老公害怕婚後財產被我分到,不願離,,有誰可幫我,談離婚。條件談妥應該可以離成。我需要法律幫助。
而且現在一直贈與給他前妻孩子,我老公還有另一個房子婚前買但婚後贈與給前妻孩子(為了贈與有拿婚後財產500萬繳清)
後再贈與,請問我可以要求回來哪婚後財產部份嗎?
您好!
登記在對方名下的房子,對方可決定讓誰居住,但若對方不讓您住,您可以把此作為離婚的事由,提起離婚訴訟,離婚時可同時請求剩餘財產分配,包括所提500萬元都應納入分配。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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