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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如何在離婚時不分給對方半毛錢?

  • may95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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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3-01 1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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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大大您們好:

    我先生因外遇把我跟孩子趕出去逼我分居目前已分居兩年,現因為他在外負債累累我怕遭到波及想跟他辦離婚,但有兩點想先請問律師大大們再決定該怎麼做比較恰當~

    1:分居前我在家帶孩子但先生賺的錢從未足夠負擔家庭開銷都要我拿自己的存款出來倒貼所以他沒有任何財產更沒資格分我的錢,想請問我該如何在離婚協議書上註明才能不分他半毛錢呢?(這個人不知道我身上還有錢)

    2:另我想爭取孩子的監護權,因為這位外遇的人目前負債累累又常常有一頓沒一頓的連房租都付的2266的不可能把孩子交給他,請問我可以用此理由爭取到孩子的監護權嗎?又如果他沒辦法撫養孩子負擔撫養費的情況下我能否逼他讓孩子改從母姓呢?因為不想讓孩子跟這種不負責任的X人姓~

     

    不好意思問題有點多,感謝各位律師大大們耐心的看完並請回覆我該如何做,謝謝~

  • 魏克仁律師/所長 (魏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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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3-01 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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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783 │ 律師證號:(90)台檢證字第5030號
  • 就閣下所述婚姻問題,如需諮商協助,請您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密碼q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聯繫。 專業律師免費法律諮詢服務處所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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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魏克仁律師
  • 房佑璟 (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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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3-01 2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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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24128 │ 律師證號:102台檢證字第10787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減低您之婚後財產數額,只要您婚後財產較對方為低,即可避免對方向您請求剩餘財產分配,您甚可向對方請求剩餘財產分配之,若您為裁判離婚之無責配偶,一可請求離婚損害賠償;另關於未成年子女監護權,若您為主要照顧者,由您取得之機率較高,您亦可向對方請求撫養費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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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我是房佑璟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10638932。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nc5740c。顏寧律師LINE ID:@szu8377t。
  • 顏寧 (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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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3-01 22:57 最後編輯日期:104-03-01 2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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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24784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9702號
  • 1:分居前我在家帶孩子但先生賺的錢從未足夠負擔家庭開銷都要我拿自己的存款出來倒貼所以他沒有任何財產更沒資格分我的錢,想請問我該如何在離婚協議書上註明才能不分他半毛錢呢?(這個人不知道我身上還有錢)您好,只要在離婚協議書上載明互不主張夫妻間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即可。

    2:另我想爭取孩子的監護權,因為這位外遇的人目前負債累累又常常有一頓沒一頓的連房租都付的2266的不可能把孩子交給他,請問我可以用此理由爭取到孩子的監護權嗎?

    另外,法院在判斷監護權之歸屬時,會參考社工作成之訪視報告,以對子女最佳利益為最大之考量。再者,若孩子從小都是由您照顧,基於法院通常不欲變動小朋友之現況,這點對您有利。

     

  • 您好,我是顏寧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88706305。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zu8377t
  • 鍾孟杰 (鍾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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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3-02 1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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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從協議離婚的角度,若雙方能達成協議,則協議書上自可約明:子女親權行使負擔由您擔任、雙方均放棄對他方之剩餘財產分配請求等。

    2. 上述的前提是雙方談的成最好的情形,但個別項目並非不得切割先行協商(例如:雙方就離婚財產分配有共識,可就此2部分先協議),其餘部分就須上法院攻防。

    供參。

  • may95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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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3-02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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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各位律師大大您們好:

    謝謝您們的詳細解說我大概知道該怎麼做了,那個外遇的人迫不及待的希望跟我離婚所以不需要上法院只是我想先弄清楚如何做才能不用把自己的財產分給他,但還有一點想請問各位熱心的律師大大們,先謝謝您們的回覆~ 

    我想詢問的是若監護權在我這孩子也改從母姓而跟我離婚的某人若擺明以後都不負擔孩子任何費用由我全權負責他不會出半毛錢的情況下我可以不讓他探視小孩嗎?因為他已經擺明不要這個小孩了也不負責養小孩應該沒權利要求看小孩才對,我是否可以在離婚手續辦好以後立馬搬家換手機斷絕與他的聯繫呢?會這樣問是因為孩子昨晚要睡之前突然告訴我那個人去聊天以後為了跟老女人搞外遇不要他讓他很傷心,他想要一個爸爸但是不是那個人是要其他的"好爸爸",當下我才知道原來孩子一直裝作對這件事無所謂是怕我難過其實他的心裡已經有陰影在了,只要一想到孩子的心情我就完全不想再讓這個X人跟孩子有任何瓜葛所以才想來問問看上述的情況下是否我可以帶著孩子搬家連絡方式也換掉讓那個人再也沒機會來騷擾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