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爸的弟弟沒有結婚 唯一親屬是爸爸及其妹妹 但早已無聯絡 各自生活 爸爸的弟弟是身障者 無生活能力 也無積蓄 多年前村長幫忙申請政府補助長年入住私立安養院 近年他身體不佳 安養院識狀況不佳則會自動將他送入醫院加護病房 也未通知家屬 近日收到里長告知 要爸爸繳清叔叔住院的一切費用 請問 於法 爸爸有義務需要幫其弟弟負擔這些費用嗎?? 該申請什麼證明哥哥不扶養弟弟嗎 謝謝
您好!
依您所述情形,所有的兄弟姐妹對弟弟都有扶養義務。
如果哥哥因為扶養弟弟而不能維持自己生活,才可免除扶養義務。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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