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律師諮詢 > 婚姻、親屬 與監護 > 離婚後產生的財務問題

離婚後產生的財務問題

  • Nina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4-03-15 02:33 
  • 文章人氣:646
  • 個人積分:2
  • 請教各位律師:

    我們是在2002年初結婚,婚後先生開了一家公司,但因為經營不善,十多年來沒有收入,還欠了銀行100多萬,所以家用支出、小孩費用都是一直是我在支付。

    先生最近又想跟朋友一起開另一家新公司,我已無法忍受,想跟先生離婚

    目前我有一些存款,婚後我自己買了一家房子(登記在我名下),先生沒有存款、房子,只有負債。

    我想請問,若先生願意協議離婚,也同意放棄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是否銀行無法向我追討先生欠下的100多萬元? 離婚後若先生在外欠下任何債務,是否債權人也無法向我追討?

    但若先生不肯離婚,他日後欠下的新債務債權人是否可向我追討呢?

  • 鍾孟杰 (鍾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4-03-15 07:06 
  • 文章人氣:361
  • 個人積分:2786
  • 律師評價:979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9792號
  • 先生在外所欠的債都是他個人的問題而與你無關,除非在這欠債的過程你有擔任你先生的連帶保證人或是有簽本票擔保等。

  • 沈恆 (沈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4-03-15 07:08 
  • 文章人氣:368
  • 個人積分:27014
  • 律師評價:7688 │ 律師證號:100臺檢證字第9071號
  • 您好!

    不管有沒有離婚,先生自己的負債要自己負責,債權人沒有權利找您追債。
    如果離婚,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只有配偶可以請求,不論配偶有無放棄,,債權人都沒有權利找您請求代位分配剩餘財產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 Line ID:estony196 電話:0933918013 電郵:hank@chainye.com 網站 http://hengshow.com/
  • 楊俊鑫律師/所長 (楊俊鑫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4-03-15 21:19 
  • 文章人氣:309
  • 個人積分:14348
  • 律師評價:3169 │ 律師證號:98臺檢證字第8381號
  • 一、修法後已經不能代位請求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

    二、但如果是討債公司的話,他們討債根本不會管這個…原因,就是因為太多的老婆不知道這件事。

    三、這麼多律師都跟你說你老公的債你不用負責了,千萬別傻傻的簽任何的文件給討債公司。本來沒有義務的,但是如果你簽了本票、協議書等等書面,沒有義務也變成有義務。簽名、蓋章就要負責,所以自己的印章也要保管好一點,不要讓老公拿去四處幫你蓋章…

    四、不論離婚與否,你都沒有義務幫你老公還債。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95號25樓之1,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附近,如要現場諮詢請先電話預約,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