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離婚後產生的財務問題

- 楊俊鑫律師/所長 (楊俊鑫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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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4-03-15 2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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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但如果是討債公司的話,他們討債根本不會管這個…原因,就是因為太多的老婆不知道這件事。
三、這麼多律師都跟你說你老公的債你不用負責了,千萬別傻傻的簽任何的文件給討債公司。本來沒有義務的,但是如果你簽了本票、協議書等等書面,沒有義務也變成有義務。簽名、蓋章就要負責,所以自己的印章也要保管好一點,不要讓老公拿去四處幫你蓋章…
四、不論離婚與否,你都沒有義務幫你老公還債。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95號25樓之1,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附近,如要現場諮詢請先電話預約,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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