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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

  • Buff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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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3-23 0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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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請問我在店家臉書評論頁用我男友很少用的帳號寫上對該店家的意見,並沒有罵難聽的國罵等等,該店要告我妨害名譽,這樣有合用於通保法嗎?檢查官是否能查ip?

  • 曹尚仁 (曹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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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3-23 0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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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3855 │ 律師證號:99臺檢證字第8728號
  •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誹謗案件無法調閱IP,不過倘若仍可以以臉書資訊查得涉案人,案件還是可以偵辦下去。

    2、倘若內容涉嫌誹謗,建議還是以和解方式處理,並且簽立和解書。

     

     

  •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以mail或留言詢問,請勿直接於此回覆,因為系統不會通知我,以免遺漏,並求周詳,謝謝。※電話:0961-365-252 電子郵件: god033520001@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