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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申報限定繼承,如何進行後續清算及償還

  • j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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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3-25 11:28 
  • 文章人氣:610
  • 個人積分:2
  • 您好:

    配偶於104/2過世,3月已向法院提出限定繼承,法院公文說7個月內請債權人報明債權,且在報明債權期滿3個月內我要向法院陳報償還狀況,請問:

    1.配偶名下有汽車機車各一輛,皆為10年以上老車,我可以現在將他變賣所得價金做為遺產償還嗎?或是要等到什麼時候才能處理。

    2.債權人是要向我報明債權還是向法院?

    3.目前所之債權人有銀行信貸信用卡(2家)、以及私人借貸(有憑據無抵押),7個月後我該如何進行分配遺產償還?

    4.向法院陳報償還狀況時,應該檢具什麼資料,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