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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樺 102-08-03 14:39

我跟房仲去看房子 看了一間很喜歡的房子 但是其實這間房子超過我的預算

房仲跟我說 這間房子一定可以貸款成數很高啦 我保證啦

我心裡盤算一下 覺得要是可以貸款到八成 我應該還是可以支付的

於是在對方一直聳恿下去 我便放了斡旋金而且是十萬塊

對方屋主很快就答應要賣給我了 我也很高興

我便很歡喜的 拿著房子的地址去找平常接洽的銀行 去請銀行評估這間房子的可貸成數

結果 過幾天 銀行電話過來跟我告知 這間房子貸款成數只有5-6成

目前請了三家銀行去評估 答案結果都是一樣的

私下詢問認識的代書 也是一樣的答案

我便打電話告知仲介 結果對方竟然要我去借信貸跟找一名條件很良好的保人

信貸利率太高 會讓我無法過日子 找保人?? 誰要當我的保人阿??

我便跟仲介銀行如果無法估到八成 那我就沒有能力買了 於是他便要脅我說

要是不買 我們公司就會扣掉你的斡旋金

我們委託書上面是有寫了一條 但書

要是銀行貸款成數不如預期 (貸款總金額八成 ) 受託人必須無條件歸還委託人所支付

的金額 並且不須支付任何服務費

請問 這樣子 我可以跟對方說 我不要買了 請把錢還給我嗎?? 我要回錢的勝算有多少呢?

蕭蒼澤 ( 蕭律師) 102-08-03 14:45

既然明文約定可退,就ㄧ定可以退

小樺 102-08-03 15:03
回覆 蕭律師 的發言內容:

既然明文約定可退,就ㄧ定可以退

但是他們說不能退給我 因為屋主已經答應要賣我房子了 屋主也簽收斡旋單了

 

這樣子我還有機會討回來嗎?

ya 102-07-13 20:03

目前父親肝癌末期住院中,陸續知道爸爸信貸共有200萬(三家銀行),每月付款大約4萬元,無做過債務協商,他是台電人員,在101年10月辦理退休,退休金將近600萬,也在同年匯款190萬元在我戶頭,因沉迷簽賭,退休金已所剩無幾,也從他存在我的戶頭提領100萬元償還賭債,目前他應無法出院,爸爸名下有土地,但是多人持分,也不值錢.依照目前情形,我們子女該如何做,才能不用繼承他的債務,或者使債務減少到我們子女能承擔範圍.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們可以在您父親死亡後,向法院申請限定繼承,以保障您們的權益,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7-14 00:32
回覆 ya 的發言內容:

目前父親肝癌末期住院中,陸續知道爸爸信貸共有200萬(三家銀行),每月付款大約4萬元,無做過債 ... (恕刪)

您也可以辦理拋棄繼承

如果您在南部,可來電預約時間詳談後續處理事宜。

請幫忙到本所官網首頁按讚:http://lutong.myweb.hinet.net/

ya 102-07-14 09:55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們可以在您父親死亡後,向法院申請限 ... (恕刪)

我問過一些意見,拋棄繼承,限定繼承,但是父親匯款給我的190萬(其中90萬已經還父親的賭債)可能會被法院追討,我們不能跟銀行協商嗎?到底哪些方法對我們最有利!

102-07-06 17:56

我也是在網路上看到可以免費試聽課程,然後後來他們打電話給我就去聽他們講,想說也是為了之後可以有更好的工作,就先簽了一張資訊班的合約,(3W6的課程)上初階的課程之後,他就叫我去聽有關室內設計的課程,聽完後就被叫下去簽合約,想說要7W多 我就想說要在考慮一下,他就說要我先報名,之後還可以再取消什麼的,名額有限什麼的,反正就是急著要叫我簽另一張!想說還要等沒關係,結果沒多久就說信貸過了..
我是在去年7月份簽了合約的,後面陸續有去上課!因為一開始報名的是室內設計實務班,當時已經開課一個禮拜了,他們是一個禮拜上一整天課的,後來因為個人因素沒有去上課,之後結訓之後,等了好幾個月都沒有在開課每次問都說,要等~不知道甚麼時候有人才會開課~但是,他上面說只有兩年可以學,那我快半年的時間都在那邊等他開課他們就叫我另外排課,但那個都不是我想上的課程,最後我覺得奇怪,要求退費的時候,他就說超過三分之一不得退費了!還叫我轉課程,轉成101專案那個!但我後面還有去上一次課,還是跟之前繳的1500的那個是一樣的所以什麼升等的,根本就是騙人!
我總共付費了2個課程,一個是1500<資訊班 繳24期另一個是2427<72800 室內設計實用班(後面轉101專案)繳36期根本坑人嘛! 快被這筆錢壓的喘不過氣了..

 

我想問的是他後面有加一條"本人茲此證明本人已審閱本契約各條款內容五日已上且完全了解並同意各項約定後始簽名",如已簽名即視為詳閱。<這條跟拋棄閱讀是一樣的吧?

但是他從頭到尾並沒有跟我們說明這點不是是同欺騙嗎?

我想請問這樣我是否能夠要求退費!

林智群 (klaw) 102-07-07 09:19

 你課程都已經上了,且已經簽約超過一年,要撤銷意思表示有難度

李小邑 102-06-13 10:14

我姊70年次,在南科有穩定約3萬元的工作,約3年前結婚,婚前就有花錢不節制的購物習慣,喜歡某一種東西就拼命收集,例如:某偶像的周邊商品,全家/7-11的點數收集換購..等等,也包含購買不需要的商品,例如:不化妝的她買了大量的化妝品,經濟常常入不付出,要向家裡伸手。當時家人覺得她應該是有購物狂的狀況,但沒有去看精神科的,也沒有就診紀錄。直到去年9月生了小孩,期間也沒有異狀和情緒失控問題,結果事情在這禮拜發生,有討債來追債,姊不堪其擾來告知我,希望幫她籌錢,我去找她丈夫(姊夫) ,才知道完全沒有人知道這些事情,目前欠銀行約80萬元(內包含現金卡信用卡信貸,這方面已寄出給銀行的前置協商,另外有當舖和錢莊的欠款姊夫幫她處裡,比較麻煩的是,她產後在育嬰沒有收入的情況下,他今年04/16買了一台8年的二手車60萬元 ((但她並不會開車,也沒有駕照)) ,和(近1年買了)五套幼兒書籍,購買約25萬元,幼兒目前未滿1歲,又訂購了3年份的國語/英語週刊…..等,3輛尺寸不同但款式一樣的嬰兒車,2張嬰兒床和起碼5歲以上才能穿的衣服,此書籍等..物和車子都已過戶和放在家裡超過2個月了,但這些商品都是分期付款,厚厚整疊的超商付款單,有些繳了幾期,有遲繳記錄但沒有不繳,這些事發生之後,姊夫家經濟無法負擔又怕債權被轉賣被地下追討,狀況應該為: 姐購買了許多不必要的商品,甚至重複也無法克制自己不去購買,演變成只有有業務上門就購買,付不出錢就用機車在當舖借款繳費,再轉而錢莊借錢,直到利滾利全部都繳不出來,才告知我…

請問我姊疑似產後憂鬱症或購物精神病(前天已看過一次醫生,僅開藥) ,我要帶她去各大醫院看病治療,如果有確定任何的精神病(事前未看過精神科)

我可以主張當事人購買時判斷能力不足嗎?把近一年的商品退掉嗎? (尚未與賣方連絡)這樣的案件成立機會大嗎?? ((我們只想退掉商品,幾乎未拆封,車子也沒開過,謝謝你的閱讀和回答。

1.本件就您所提到的處理方式,在操作上當然可以設法與賣方聯繫設法協商,看看賣方是否願意接受退貨,但令姊是成年人具有完全的行為能力,如果要依照民法第75條之規定來主張其法律行為(意思表示)無效,必須其意思表示係在無意識或精神錯亂中所為者,換言之,必須為意思表示當時就該事務完全無理解能力才可以主張意思表示為無效,依您所述案情,基本上在舉證上恐怕甚難證明各該時點令姊都是對該事務完全無理解能力或處於全無意識或精神錯亂之情形,從而賣方不接受退貨而訴諸法院處理的話,法院未必能夠接受這樣的主張。

民法第75條

無行為能力人之意思表示,無效;雖非無行為能力人,而其意思表示,係在無意識或精神錯亂中所為者亦同。

2.本件建議您們進一步思考一下是否為令姊監護宣告或輔助宣告,俾使相同事件免於一再發生。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建議你們找律師幫你們向法院聲請監護宣告
同時向廠商和賣家要求退貨退款等事宜

紅龍 102-06-06 17:24

律師您好,最近剛與老婆談離婚,想要好聚好散,不過小孩她要帶回台北

包括監護權加上252萬孩子的教育生活費,我也是月光族為了養這個家也背了好幾十萬信貸沒辦法給那麼大筆費用,現在是暫時分居,如果要向法院訴請離婚的話~

1.小孩監護權這方面贏面大嗎?可以留在身邊嗎?

2.因為對方是完全沒有經濟能力沒工作,我一個月固定4.5萬薪水繳完信貸還是有3萬5左右可以養   孩子

3.不履行夫妻義務例如行房這類的  這能算是「夫妻之一方以惡意遺棄他方在繼續狀態中者」嗎??

真的很不想走上法院,不過這麼大筆的贍養費我真的拿不出來

 1.如果是裁判離婚 配偶又沒有工作  確實可能會有贍養費的問題

    不過數額應該不至於如同對方開價

 2.子女適合由誰照護  要看父母監護意願及動機  親職能力  子女意願  親屬系統等等去判斷

    沒有這些資訊  應該很難給予建議

 3.如果沒有正當理由不同居  確實會構成惡意遺棄對方

    不過前提是 夫妻同居地在哪裡

紅龍 102-06-06 18:47
回覆 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1.如果是裁判離婚 配偶又沒有工作  確實可能會有贍養費的問題

... (恕刪)

那這樣的話贍養費大概是多少呢  依律師的經驗判斷

小孩方面是不想離開高雄  他想在這邊讀書這邊生活

目前分居是分隔壁棟住

林智群 (klaw) 102-06-06 18:49

 協議離婚是沒有贍養費這一塊的,除非上法院,建議能夠協議離婚就這樣處理掉

紅龍 102-06-06 18:51
回覆 klaw 的發言內容:

 協議離婚是沒有贍養費這一塊的,除非上法院,建議能夠協議離婚就這樣處理掉

協議書是都簽好了  只是沒有贍養費的話她就不去辦  所以才會做最壞的打算  目前同居地都在高雄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6-07 13:45
回覆 紅龍 的發言內容:

律師您好,最近剛與老婆談離婚,想要好聚好散,不過小孩她要帶回台北

包括監護權加 ... (恕刪)

您這樣協議離婚等於要放棄小孩監護權。如果是裁判離婚,您的小孩又願意跟您在一起,可以不妨打離婚官司看看,但也需要離婚事由,這部分必須要當面討論。

律師事務所按讚粉絲團:http://lutong.myweb.hinet.net/

蛤蛤 102-06-05 10:02

律師您好:

我想請問信用貸款的問題

我跟學x電腦補習班買了課程,他一開始說是用分期付款的方式,負擔比較不會太大,但是我最近才發現他們是辦理個人的信用貸款

因為我是公司作培訓去上課程,我怕公司如果一兩期忘了繳我不就信用瑕疵了…而且還20多期這樣如果常常忘的話我不就信用破產了…我又不可能每個月盯著公司2年,我只是個小職員…

學x補習班一開始都沒說不然我就不會簽名了,交由公司負責人簽了…

所以想請問一般的信貸,繳款人名字可以過戶嗎? 我問補習班他說可以退後再新辦,但是要另外給補習班9360元 ! 學費7萬多依然要繳清還要再多給他們近一萬元,這樣是正常的嗎?

(申請信貸銀行說全權交由補習班…他們無辦理此問題)

我很困擾該怎麼解決才好…><

蝸牛 102-05-05 15:06

小弟以前與女友借40萬買了間房子,女友有開立借據存證信函房子設定了四十萬,權利人是她,其中約定每月償還五千,一開始都有按時償還,有時用現金有時用轉帳,後來分手時我直接去跟別間銀行信貸了剩餘的28萬一次還給了她,但她卻反悔,沒有取消借據也沒有將設定塗消,本來我有問過說是設定只要沒有買賣就不會有影響,但是最近看到新聞說是權利人可以查封拍賣取得設定金額。

現在我想請教這種情形下,若是前女友提出借據及權利人的話,那是不是等於會被討兩次的40萬?  以及我該怎麼處理這種情形?

 

麻煩各位律師替我解答,先謝謝各位了

1.本件確如您所述有被對方再要一次錢的可能,而依法債務人主張債務已經清償而消滅者,應由債務人負擔舉證責任,如不能證明清償之事實的話,則難認其債務已經清償而消滅之主張為有理由。
2.循上所述,本件重點在於您進行還款部分包括每月清償5千及最後的28萬元是否有匯款紀錄或者其他資料可以證明,若有的話,得以抵押債權已消滅為由,請求塗銷抵押權。若沒有清償紀錄的話,相對來講就比較棘手。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王耀星 (Eric) 102-05-05 16:32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本所可以派律師協助您提起塗銷抵押權民事訴訟暨處理後續問題.建議您若有進一步諮詢需要?請攜帶本案全部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39151259或來信yawshineric@yahoo.com.tw指教。

蝸牛 102-05-05 16:38
回覆 賴昱任律師 的發言內容:

1.本件確如您所述有被對方再要一次錢的可能,而依法債務人主張債務已經清償而消滅者,應由債務人負 ... (恕刪)

謝謝您的回答,我剛查看了一下謄本後看到在權利人下方有一個清償日期,此清償日期是什麼意思?  煩請再解惑,感激不盡!

清償日期是指抵押債權所約定的債務清償日期,普通抵押權可約定亦可不約定,或概括記載為「依照契約約定」。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kueikuei 102-04-30 13:48

昨天接到一通資產公司打來催討電信費用電話
跟我說我在91年的時候名下有一隻號碼有欠費六萬多元
那隻號碼是以前辦給朋友用的,之後因為某些因素
總之就是再也找不到當初那個朋友
(我知道去辦門號給人家用是很笨的事,只能說以前沒想到會發生那麼嚴重的問題)
幾年前我也曾經接到過催討的電話,我那時候就有告知門號不是我本人使用,我也嘗試再跟那個朋友取得聯絡,但無奈就是沒辦法聯絡到人,之後就又有一段時間都不曾再接過催討電話
(或是也可能是用隱藏號碼或是我不清楚的號碼,所以我沒接到也沒回電)

現在資產公司跟我說他們公司有查到我現在的戶籍地,並且知道我有在工作
他們說要去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要每月扣薪1/3
問我有沒有意願跟他們公司和解,他們還可以給我一點折扣
但前提是要一次付清費用

現在的情形是
1.已經是那麼多年前的事了,這中間因為家庭有變故,所以也搬了幾次家,現在的戶籍地也是親戚家的地址,不是我住的地方,我這樣的情形會影響到我親戚嗎?(比如要扣動產動產什麼的)

2.我跟對方又再說了一次那隻號碼是以前辦給朋友用的,但我後來找不到那朋友
我知道對方說的也沒錯,名字是誰的就是找誰要錢,但我也跟他們說,我現在家裡只有我一份收入,住的地方是租的,還有兩個有慢性病的老人家,每個月有固定的醫藥費用,加上我自己還有一筆信貸正在還款中。每個月能動用的錢剩下一萬塊左右。(這是一整個月的生活費)
我也明白名字是我的,就算不是我用的,我也站不住腳去拒絕還錢,只能認了。所以我有解決的誠意,但是,這麼一大筆錢對於月收入只有三萬塊左右,支出又多的情況的我而言真的是一個不小的困擾,我沒辦法一次付清,頂多只能用分期付款的方式來解決。但對方踩很硬的跟我說~要和解折扣就要一次付清,要不然就是強制扣薪1/3,並且如果我選擇強制扣薪,還可以跟我收每年5%的利息費用,所以算一算強制執行的話他們可以扣我近十萬元。所以他們說這筆金額不大,建議我去跟親戚朋友借錢來把這六萬多元還清,再分期還給親戚朋友。重點是,這種景氣之下,真的沒什麼人有辦法一次借我那麼大筆費用
有沒有什麼可以讓我緩口氣的方式可以處理?
要是我真的被強制扣薪,別說公司可能會藉此讓我離開
就算公司肯讓我留著,我基本的生活也會維持不下去。。。。

黃國偉 (政通人和) 102-04-30 15:57

您好:

請問對方是否已取得執行名義?依您所述,對方請求權似已罹於時效~

如未取得執行名義,於支付命令送達時,對該支付命令提出異議

(如對方以起訴為之,則於簡易庭開庭時主張)

如已取得執行名義,則於執行程序中提債務人異議之訴

以上供參,祝一切順利

kueikuei 102-04-30 16:12
回覆 政通人和 的發言內容:

您好:

請問對方是否已取得執行名義?依您所述,對方請求權似已罹於時效~

... (恕刪)

 

不好意思,我不太懂您所指的"執行的名義"是什麼意思

但對方昨天在電話中告訴我:

如果妳不接電話也不回電話,我們就會把妳的案件送到法院強制執行

請問律師,我現在應該要跟他們達成和解,想辦法籌錢去還?

還是就暫時不理會,讓他們把案子送出去再提出異議?

他們是不是可能會把對話內容錄音拿來當成證據?

另外我這樣的情形會不會影響到讓我放戶籍的親戚?
(比如資產公司說要去搬動產或是封動產一類的)

執行名義是指確定的民事判決或者支付命令聲請強制執行依法須提出執行名義,不過對方聲稱要聲請強制執行,並不代表債權人一定是已經取得執行名義,有時僅是有利催討的一種唬人技巧而已。
依您所述情形,本件如果電信公司(資產管理公司)並未取得執行名義的話,是可以主張時效抗辯的,但如果已得執行名義的話,則必須進一步去檢視有無超逾時效期間,若執行名義後超逾時效期間,一樣是可以主張時效抗辯的。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kueikuei 102-05-02 16:44

謝謝賴律師的回答

但我應該要怎麼弄清楚對方是不是已經取得執行名義?
我到目前為止都沒有收到什麼民事判決書,公司也沒有告訴我有要強制扣薪的通知
所以到目前為止,都只是對方在電話裡告訴我"如果不跟他們和解,那就要送法院強制執行"
我現在如果主動打電話去,對方大概也是叫我付錢給他們,跟他們達成所謂的"和解"吧?


我現在應該怎麼做,對自己才比較有利呢?

另外如果他們打電話到公司,或是找人去我的戶籍登記地"拜訪",是合法的嗎?

Sugar 102-04-26 09:11

我和丈夫結婚 10 年,育有兩子,因為兩人已經沒有感情,因為丈夫非常愛喝酒,也從來沒給我家用,孩子的生活費,教育費及保險費用都是由我支出,因為先生的行業是賣場送貨業務,常常藉口要與客戶應酬,一個星期約有 3-4 天都在喝酒,常常有找不到人,夜不歸營的情形發生,更誇張的是,有時候說要與同事聚餐,帶著剛滿四歲的小女兒一起去喝酒,到天亮還找不到人,也不知道到底把小孩帶去哪,真的很擔心,加上這樣的情形其實從婚後就一直開始持續,實在已經不想隱忍,也完全沒有愛...

但現在男方不願意離婚,且欠了許多卡債,之前為了幫他還債,也賣掉結婚時的金子,存款也用盡,還借了將近 50 萬的信貸來負擔孩子與自己的生活費,想請各位有法律知識的網友幫忙,是否我能順利的離婚並拿到孩子的監護權




- 職業: 護士,排班制,薪水約 5w ~ 6w (每年約有 18 天年假,會利用放年假時去 pt)平常會送大的去上學,小的會送去外婆家,外婆家有姐妹年紀相仿的小孩玩伴
- 目前有信貸約 50 w,正常還款,但我有跟會到明年四月到期,屆時可以還清‧
- 娘家沒有房子,也沒有存款,住的房子都是外公的,但生活無虞,外婆是家庭主婦,年紀約 50 快 60歲‧
- 若真的可以離婚,外公也準備了房子可以讓我們住,住在娘家的隔壁‧


先生
- 職業: 賣場業務薪水約 4w ~ 5w,正常來說因該朝九晚五,但因為有淡旺季之分,旺季時惠要去賣場夜間盤點,不過他不管淡旺季也常常都很晚回來,回到家都直接睡覺比較多,不然就藉口要去聚餐,然後喝酒喝到常常沒回家
- 夫家的爸爸有房子,也有存款,但他不知道自己的兒子還是欠很多信用卡費用(已有循環利息),他以為都還清的
- 先生有積欠信用卡債,原本是有還清,但不知道把錢都花到哪去,所以也開始在循環利息
- 先生有時候會帶著小女兒去跟朋友喝酒唱歌,喝完酒也沒回家,我整夜都擔心孩子在KTV包廂裡聞煙味,也不知道喝完酒的人會怎樣,常常回來孩子就感冒發燒‧

假日雖然放假,但他幾乎都安排自己的活動,前幾年是去釣魚,現在改成同事聚會,但常常我與小孩都不能跟去,所以大部分的假日我帶小孩去外婆家玩,或者帶小孩去看表演 或者百貨公司做黏土‧

像是今年過年除夕,他在娘家喝到 12 點多,孩子都已經趴在娘家客廳睡覺了,他還堅持要去親戚家續攤,怕他不是去親戚家又偷跑不知道去哪裡喝酒,於是我也帶著孩子跟他去親戚家喝酒,到了親戚家兩各小孩都睡在沙發上,我在客廳看電視看到兩點多他才願意回家,但回家後隨即就出門了,也不說去哪,也問不出來,初一下午回來後,就把小女兒帶出門,說是要去台中玩,問說跟誰去只說朋友連個人名都沒有,從初2出去到初6 才回家,他的家人也只知道他去台中其他的也問不出來‧

Sugar 102-04-26 09:15

我已和他協議離婚,他也常常把你怎麼還不走掛在嘴邊,是可他不在離婚協議書上簽字,我害怕我貿然帶孩子離開,他到時候會有藉口跟我搶孩子的監護權,所以我因該走怎樣的法律途徑,比較好‧

1.原則上就您案件部分,準備相關證據後,得向法院提請聲請裁判離婚及酌定監護權聲請,讓法院來裁判。且提出後,就會先進行調解,或許就調解階段就可以達成您的目標。

2.就您案件部分,建議委請律師。如果因為經濟狀況無法委請律師的話,建議您到各地的法律扶助基金會(可以此關鍵字搜尋),向該基金會提出扶助的聲請,會有律師幫您處理案件。

法律常識可至:佳誠律師事務所 粉絲團按讚 或至佳誠律師事務所部落格)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您與對方如有達成離婚的協議,需在婚協議書上簽名並且還要有證人的簽名,再去戶政機關登記後,方生離婚的效力,如對方一直不願意簽名,則必須請求法院裁判離婚,建議您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關於您提到小孩監護權的部分,需先釐清的是小孩目前分別幾歲?小孩的意願是跟您生活還是跟對方生活?法院除了會審酌您與對方的經濟能力、生活環境、家庭支援系統,也會詢問小孩的意願,建議您應儘速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yui 102-04-25 23:36

律師們好:

因為目前有一間銀行的人通知說

我父親生前有信貸債務

但他已過世接近10年

且在當下並未知道有這些債務

他都未跟我們同住

而且也並未有工作,卻可以借款?

以前有打過另外一間銀行債務官司

現在這間銀行並沒有信件通知

僅用電話通知說有此筆債務

希望可以協商等等....

否則就會去申請強制執行扣薪以及拍賣動產

 

當初在他過世時

並沒有辦理拋棄繼承

繼承當時小孩都均未滿20歲

且此筆債務目前已經移轉至資產管理公司

想請問律師

Q1:我們能夠做什麼來避免被扣薪呢?

提出什麼證明之類的~

另外現在可以利用勞健保來查出個人薪水以及個人資料嗎?

債權人申請的話就不受個資法的保護嗎?

Q2:小孩部分可以利用民法的限定繼承嗎?

那配偶部分是否可以使用去年年底剛修訂的民法1030-1條呢?

Q3:在強制執行之前,是否一定會經過法院發聲明支付單呢?

還是不需經過打官司就可直接強制執行扣薪及拍賣動產?

那這樣該如何說小孩在繼承當時均是未成年?

 

抱歉問題很多,主要想知道可以利用什麼法條、證明以及被強制執行的流程等等

另外有什麼方法可以一勞永逸嗎?因為實在是不想在幾年後又出現一筆債務.....

拜託律師們了><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因您父親過世係在民法相關修正之前,您可主張因不可歸責於己之事由或未同居共財,於繼承開始時,無法知悉繼承債務之存在,以致於未能於法定期間內為限定或拋棄繼承,且由您繼續履行繼承債務顯失公平者,主張以所得遺產為限,負清償責任

另外,配偶也是繼承人,如有前面所提得主張之理由,一樣也是可主張以所得遺產為限,負清償責任

至於如何主張前開事由,建議您應儘速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至於銀行會採取何種方式進行追討此一債務,需視銀行先前是否已對您父親請求?如銀行在您父親生前已取得執行名義,則銀行得持該執行名義聲請法院進行強制執行,您應提起債務人異議之訴,建議您應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Sugar 102-04-25 00:47

我先生因為太愛亂花,凡舉衣服到運動用品鞋子什麼都可以買,買到欠信貸,最後連房子都賣掉了,我們目前有一個小孩,才 2Y 如果我先生在這樣花下去,我們可能以後連生活都有問題‧

這次因為金額太大,所以才把房子賣掉還債,他因為害怕我會要求離婚告訴我以後部會再犯,也會白天工作晚上兼差來還債,但口說無憑,我要求他簽切結書


目前我自己向娘家借了頭期款然後貸款買了一間舊公寓是自己的名子,若先生以後再有信用卡循環利息或有任何信用借貸情形發生,雙方將無條件離婚,且孩子的監護權歸我,且若我們離婚我無需負擔他的負債,他也不得要求財產共同分配及要求贍養費‧ 且他也每月需支付孩子的生活費

請問... 這樣的切結書要怎麼寫才能生效呢?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您與先生應辦理夫妻分別財產制之登記,以避免日後離婚仍需進行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至於協議書的內容,可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委請律師代為撰擬,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本件建議您們夫妻可向聯合徵信中心洽詢辦理親屬代償註記,如此一來銀行信貸授信時會基於相關註記(類同於呆帳紀錄)而不予核貸,另外信用卡部分您可與先生去銀行辦理額度變更,降低額度,減少其濫用信用之機會。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紘晴 102-04-18 23:09

您好 ,

     多年前有筆房屋購買糾紛,經法院判決後開始扣薪,但因一家六口,僅靠夫妻兩人薪水,要扶養重病雙親及年幼稚子,扣薪1/3後,入不敷出,長期以借貸過日,雖提過一次”聲明異議(檢付房屋租賃契約/醫院診斷證明書/銀行貸款約定書/戶口名簿影本/水電..費用帳單/薪資明細表)”,調整判決為1/4,但仍無法度日,現以瀕臨絕境,借貸利息不斷升高,雖知此為無底洞,但實不知該如何是好??

    目前身上信貸金額與利息不斷升高,本人有誠意償還此訴訟案件知索賠金額,但日子實在無法過下去?想問問該怎麼辦??

1)      持續提出”聲明異議”是否有助於再降低扣薪金額??還須提出何種資料較為有幫助??

2)      如何讓法院得知,真的無法度日,瀕臨絕境??

3)      本人有意願償還訴訟案件索賠知金額,但因借貸壓力過大,是否有機會向法院申請暫緩扣薪,或者是象徵性扣一小筆金額(EX:1000元) ,讓我先償還銀行借貸金額(類似房貸的寬限期) , 畢竟利息支出是個無底洞

4)      萬一本人真的不幸,信用破產/債台高築到一個無力償還的階段,所有債務是否會轉移到另外一半或是小孩身上 ???

    以上問題 , 勞煩各位專業的律師們能指引一條生路 ~~ 感謝!!!

黃國偉 (政通人和) 102-04-19 12:04
回覆 紘晴 的發言內容:

您好 ,

     多年前有 ... (恕刪)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一,法院已調整扣薪比例,再聲明異議,實質助益不大,只會覺得您是來亂的。問題二,聲請更生(不過需符合ㄧ定要件),問題三,更生裁准後,開始更生程序,扣薪程序會停止。問題四,債務是否移轉於配偶,小孩,端視夫妻財產制及有無繼承而定。以上供您參考,祝一切順利!

1.本件建議您再具狀向法院執行處陳報扣薪後無以維持生活之情形,請求法院再減少扣薪的比例,或者不要再進行扣薪。

2.其次,您亦可自行設法聯繫執行債權人與之協商分期清償的可行方案,請他先行撤回強制執行,讓你還少一點,否則你可能只好辭職讓他扣不到薪水

3.銀行債務部分有無進行前置協商或者聲請法院更生清算,若沒有的話,建議您可以趕緊看看可否辦理。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

可確認收入、支出、財產債權債務之情形後,考量是否得依消費者清理條例向法院為更生清算聲請,於法院裁定開始程序並履行或終了後,債務得以消滅或免除。

以上供參。

寶妮 102-04-13 19:22

您好,請問因目前居住的房子是先生與小叔二人共同持有,近期因小叔工作不順,且好像有在外欠款情況,我們擔心?居住的房子會被小叔在外的欠款給牽連,有朋友建議我找信任的第三人(婆婆)去設定這間房子"預告登記"的請求人,凍結這個房子的權利,目的可以保全這個房子,阻止對這間房子妨害的處份.

但我擔心的是,如果小叔去跟銀行借小額信貸,不繳款而被銀行追討,請問這樣的"預告登記"會有效力嗎, 因為銀行應該也有權利主張向欠款者本身的動產請求債務賠償, 還請您協助確認, 或提供更適合的方式,謝謝.(註:我們現在沒有能力把房子吃下來,所以還是得與小叔共同持有)

林智群 (klaw) 102-04-13 20:11

預告登記不是這樣用的,你只能等到債權人執行你老公弟弟持份時主張優先承買

預告登記係預為保全對於他人土地權利之請求權,而由請求權人檢附登記名義人之同意書及印鑑證明,向該管登記機關所為之限制登記名義人處分其土地權利之登記。其目的在阻止登記名義人對於該土地為有妨害其請求權之處分。所以要為預告登記必須對於他人土地權利存有某項請求權才可以。
本件依您所述,動產係由你先生與小叔為各共有持分二分之一,一般來講,是否有人願在法院拍賣時承買共有物機率恐怕不高,相對於具有完整產權的法院拍賣物件市場性顯然會差很多。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

CARE 102-04-02 22:07

您好 請問一下 目前敝人跟太太已結婚有一子(2歲),在台北

但太太在與敝人結婚前已有ㄧ子在西螺(11歲),我與太太皆有不定時,匯錢給岳母,作為撫養小孩用的資金

但在去年因太太的兄長要購買車子,但因他個人信用問題無法信貸,要騙我太太做借貸人,後被我拒絕之後,當下他就用小孩(西螺)11歲的問題.要求我出面解決,我當下不理會,事後至今年2月多,他又用要幫岳母保農保方式,要求我太太的身分證以及印鑑證明跟印章寄回,當下我察覺不對,也是拒絕

後來他傳訊息說不給印鑑證明要告我太太棄養小孩(西螺),請問這樣會構成棄養罪嗎??

另外日前敝人有跟太太與太太的姊姊回西螺的家要好好處理事情,不料太太的兄長開口閉口就是幹X娘的(沒錄音),請問是否可告他公然汙辱?

且事後又一直在說還會有其它事情等著挖洞給我跟我太太跳,請問這樣的家庭糾紛,能請協調委員會處理?或是報警處理嗎?因為他的行為已讓敝人感覺到不甚其擾了,已經影響到日常生活了請問能否有其它方式可處理的嗎?

1.有匯錢給家人代為扶養子女 應該沒有遺棄的問題 2.罵人如果非公然情形 是否有公然污辱可能有疑問 3.警方只受理刑事案件 如果只是家庭糾紛 警方不可能受理 4.可以考慮聲請調委會調解看看

 可以考慮把小孩接過來一起生活。

沙菈 102-03-22 14:03
我本身成年,目前有負債(信用卡.信貸.現金卡....等債務)名下沒有任何財產

我有一個妹妹已成年未婚.沒有負債

請問:
如果我媽媽往生之後我辦理(拋棄繼承),讓妹妹去繼承媽媽的所有財產

請問我的債權銀行可以追到我妹妹那邊跟她討我欠的卡債嗎??

如果要辦拋棄繼承.正確的時間點為何??
現在趁媽媽健在的時候去辦??
還是媽媽往生後的2個月內去辦都算數??

@@假設我妹妹真的會被銀行追討我的欠款,那她該如何自保??

還是有更好的建議給我??..............感恩回答者大德^^

1.如果你妹妹沒有擔任你的借款證人的話,銀行沒辦法向你妹妹來追討你積欠的款項。
2.拋棄繼承,應於知悉其得繼承之時起三個月內,以書面向法院為之。被繼承人生前是無法拋棄繼承的。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
如果還有其他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

珈瑄 102-03-21 16:01

您好,因為在101年度4月聽信朋友的介紹參加了朋友公司的荖葉投資,朋友公司簡稱甲方.我個人簡稱乙方

因為101年4月聽信朋友介紹而投資(甲方)高雄某家私人公司的經銷合約但是我所投資的所有金錢都是甲方幫我找的銀行個人信貸,而當時我的月收入較高,我不清楚甲方是用何種方式替我製造收入證明而向大眾銀行、遠東銀行、萬泰銀行、渣打銀行一共四家銀行借貸出將近180萬左右的貸款

而我投入之後,甲方在101年的6月到11月都有正常給付應給的獲利,好讓我也有收入償還每月的貸款,可是在101年12月甲方請介紹的那一位朋友來轉達告訴我因為102年有二代健保所以公司給付獲利方式有改變~變更為要消費甲方的公司商品才能領到獲利,而且乙方也照著甲方規定消費但是卻沒有如期給付應給的獲利,造成我偌大的金錢危機,

而且從101年度4月到101年度12月這段期間,甲方說是因為公司活動改變,前後又請我改簽兩種版本的合約-一共是三種版本,後來我覺得不能再這樣耗下去,所幸我到甲方談解約問題但是甲方卻以第二份合約的內容要求我如果要索回原有投入的資金要打六折

但是我反問~第三份合約又沒有寫要打折,但是甲方強烈要求要以第二份合約的條例為主,但是獲利給付的方式卻要以第三份合約,而且我只是想把我投入的錢扣除曾經領到的獲利剩下的錢~

因為我把剩下的錢拿回來我準備要去大量還款,剩下其他的債務就要去協商......

可以幫幫我嗎?

如果可以的話是否有辦公室或是可以面對面的地方,好讓我把所有的合約書面資料給律師看過

或是我拍照上傳或是傳真可以嗎?

 我的信箱:lisajung0630@gmail.com(如果願意給我電話可以發到我的信箱裡面)

 

因為我已經急的像熱鍋上的螞蟻一樣了~真的不知如何是好

林智群 (klaw) 102-03-21 18:20

對方應該是非法吸金,建議以此為籌碼請對方退還你原本投入的資金,不然就去舉發對方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3-22 16:29
回覆 珈瑄 的發言內容:

您好,因為在101年度4月聽信朋友的介紹參加了朋友公司的荖葉投資,朋友公司簡稱甲方.我個人簡稱 ... (恕刪)

這有違反銀行法或詐欺的問題。

可以跟當地的調查局詢問是否有成立可能。

請問您在哪個縣市?

如果您在高雄,倘需進一步討論,可來電07-3338080或來信 lutong.attorney@gmail.com預約面談諮詢,謝謝。

珈瑄 102-03-23 10:02
回覆 蔡律師 的發言內容:
補充給蔡律師明白一下~因為我有把所有合約跟相關文件都請協會幫我COPY一份下來~還有中華民國生活法律協會是屬於政府設立的嗎?

 

王小熊 102-03-15 22:46

您好:我父親為公務人員,家中有三個小孩,自高中開始三個孩子皆為貸款念書,政府單位每學期有補助父親孩子念書費用,但父親均未拿出來,自己在外簽賭,欠下大筆債務,畢業後,三位孩子各自揹著40-80萬不等學貸,本人工作後開始每月給予父親五千補貼房貸費用五年(30萬),因父親表示想要自新,想要清償高利貸費用,自己辦理退休,拿取退休俸,並要求協助我與姊姊各自信貸80萬與100萬給父親還債,本以為從此父親可以改過自新,退休後,父親整日遊手好閒在家,持續簽賭,不出一年,又累積出200-300萬左右的債務,並將房子多方抵押,實在是對他很失望,以往對母親也是出口成髒,精神虐待,多年前甚至也有家暴紀錄,我與姐姐深感痛心,想要與父親脫離關係,請問可以嗎?

我們不想要背負他的債務,也不想與他有任何牽連,也希望可以協助母親脫離父親掌控,請問有什麼方法可以幫忙我們??

林智群 (klaw) 102-03-16 00:52

不想跟你父親債務有所牽連只能等你父親死亡才能辦理拋棄繼承,

另你母親可以訴請離婚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母親的部分,如有遭受不堪同居之虐待等相關資料,可以請求法院裁判離婚,建議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

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3-16 14:05
回覆 趙乃怡律師 的發言內容: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母親的部分,如有遭受不堪同居之虐待等相關資料,可以請求法院裁判離婚,建議攜帶 ... (恕刪)

請問您在哪個縣市?您可以跟當地律師預約時間面談,就能讓專業的律師替您分析利弊得失。

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7-3338080聯繫或來信 lutong.attorney@gmail.com

戠子 102-02-20 09:58

我跟前男友之前同居數年,期間生活週轉貸款的部分都是我的名字,到去年分手之前總共欠了銀行將近四十萬(卡債、車貸、信貸),分手原因是他劈腿。

我在分手之後兩個月內跟他釐清債務償還的責任分屬,他必須負擔近17萬的金額,當時因為相信他的哀求沒簽本票,到今年1月還款都斷斷續續的,有時三千有時兩千,每次都要我打電話催討。

到這個月他已經把手機停了,也沒有連絡我,我認定他擺爛了。

請問法律上我能做什麼動作維護我自己的權力呢?

存證信函支付命令

P.S
1. 我沒有本票,但有這段時間他這些時間還款的匯款紀錄
2. 我有簡訊可以證明他欠錢,但沒有說到總金額。
3. 他那隻手機還是我的名字,欠費+違約金將近一萬,這筆也能追討嗎?
4. 我已經查到他的新手機號碼以及現在住址。

希望有懂法律的朋友為我解惑,讓我知道目前訴訟的話勝算多大,以及還能做什麼讓那個王八蛋更逃不掉。

5.以上為我女友在知識+發布的問題,我想在這裡應該會有更專業的解答,請協助我們,感謝。

您好,

      1.建議先行寄發存證信函律師函給您女友的前男友,如果對方無回應,再考慮提出支付命令聲請或是訴訟

      2.但因簡訊內容未提到欠款總額為17萬,在支付命令訴訟上主張會有困難。建議可連絡對方(有新手機號碼),提及欠款總額並錄音以作為證據

戠子 102-02-20 10:14
回覆 劉韋廷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1.建議先行寄發存證信函或律 ... (恕刪)

感謝劉律師,再請教一下:

一、存證信函該發到戶籍地還是他的居住地?怕他藉口沒收到不認帳。

二、可以用簡訊的方式提到總金額嗎? 需要他那方提到嗎? 還是我們這邊提到,他有回覆就可以了?

非常感謝您的協助^^

佳蕙 101-12-31 10:08

狀況說明:
本來因為滲漏已經沒有一般市價價值的中古屋,做簡易裝潢後在第一份契約
上註明沒滲漏(3月22),並要求買方簽租賃契約(閃奢侈稅)與付訂金100萬,並於11月中換約,直到被發現有滲漏後就付小錢治標不治本(由賣方請仲介出人,她出錢),而且效率很差浪費買方很多時間,且拒絕換人也拒絕賠償請假費,於奢侈稅到期後的第二份契約才註明"有滲漏"與"於交屋修繕完畢",且仲介再三保證修到完全沒漏水,買方始以同樣價格簽契約,但是簽完後一樣請原本那位亂修的人繼續來,當然也就沒有解決滲漏根源,而且因為再來也收不到錢,服務態度也變成乾脆就種種藉口都跑出來了,漸漸的交屋期限快到了,實際上根本沒有解決滲漏(有照片為證),直接約買方交屋代書還對買方說"我們4月份就點交完了,10月多已經超過半年,屋主還願意幫你修,我站在公正角度,認為這樣已經是很好的解決方式了",直到買方扣留30萬尾款堅持不轉帳,才願意把原本那位工人換掉,由她找別人跟買方連絡,而且修好才要交屋,而後因為買方有去找人對於抓漏修繕的估價,竟然嚴重到有兩面牆壁必須打掉重用的地步了,基於希望修復滲漏根源,買方提供報價給賣方,但並無出言希望賣方用買方請的人,只是給買方自行決定,而後賣方說要用買方請的人,由賣方出錢(12/28),但是契約寫明最後交屋期限是12/30。


我是買方,因為我覺得我花450萬元卻變成上述情況,非常不甘心,因為我為了買下這間,投注所有存款,還辦信貸,希望能自住而且未來明顯漲價的話還可考慮賣人。很想要扳回一成,於是我開始積極的問同事、問1950專線、去地院做法律諮詢,問來問去,得到結果是賣方有瑕疵而未告知,我可以要求降低價金,而且他超過12/30沒修好他得付違約金,而配合修繕費用,跟屋主請錢也是合理,甚至還可以請求損害賠償。我跟不同人再三確認的答案都差不多,我斟酌著,都問那麼多次了,應該沒問題了吧,應該不會指控她,卻反被告吧!!於是我帶著滿滿的信心寄給賣方存證信函,並約時間交屋,但是卻變成下述情況,因為是今天才發生的,賣方透過仲介居間傳話與協調,我在下面盡量詳細敘明:

Δ約定交屋日當天,我向前屋主請求為修繕而請假之費用

她說:我付錢請工人包到好,修繕時間是你跟工人自己約定的,怎麼會跟我有關?根本就不合理。

我說:要請誰、要花多少錢 是你決定的,那你請人來,他根本就不想解決滲漏根源,怎麼可能解決?你就憑著”有在處理”理由,害我得浪費時間重覆的請假陪同他修繕,怎麼會說聲不關妳事?

她說:好那請假費5500我出,但是雖然租賃契約期限只到11/30,但是12月 份你也不能白住,因為你沒有“切結交屋”,那租金1萬元拿來,要不然你就2選1,沒有別的選擇。

仲介說:她要再出一次錢就是”很願意處理”了,在乎5500這種小錢幹麻?談不攏要上法院你還要花更多請假錢耶!

Δ我向她請求因超過契約最後期限12/30而滲漏尚未解決,因她於期限屆至前才說要換我自行請工人維修而由她付錢(換約前有他可不可以換人修,被她拒絕),這樣會產生請問修繕時間她無法控制的不公平現象,那不然違約金就計算到存證信函上寫的期限1月15號好了,我請的人沒修好的話當然就跟她無關係。

她說:我有同意由你認識的人來修理而且也願意再付一次錢了,我根本就沒有違約,為何要付違約金,要拿違約金是不可能的,不同意的話就上法院,而且今天也不用交屋了。

仲介說:不依她的話她又不怕拖時間上法院,上法院你也告不贏她阿,幹麻一直堅持要要那些有的沒有的?順利請人修好不是才最重要嗎?她本來也不想跟你收這個月租金阿,還不是你在那邊堅持要什麼請假費!讓她很不高興,房子修好住的舒服不是就好了嗎?


沒想到人家只要會推託或講的好像她根本沒違約就什麼都不用賠償,而眾人也一直說上法院要跟她拖一兩年實在非常麻煩,乾脆就簽了最好。只得到她原本就不想討的1萬元租金,其它全部都失敗,屋照交,點交書照簽,明明契約上她勾選”交屋修繕完畢”,就因為她在期限屆至前說要用我找的工人,她的責任一乾二淨,而我又得自己損失請假費,反而她一點也不怕,簡直是大獲全”敗”,挫折到了極點。難道”合理”這兩個字是為了有錢人而設的嗎?為何我努力詢問卻敵不過她只是不爽我就得照單全收?

但是因為我去做法律諮詢後隔天有去調解委員會申訴她了(關於契約寫沒滲漏實際卻是個滲漏屋的事情),今天交屋卻是我以為已經很完善的合理要求全部被打槍,請問申訴她是不是也是根本沒效,只要她再堅決的拒絕降低價金,不然就法院見,我又得吃鱉?降低價金這件事情扯到法院去,我真的得付很多金錢在這上面嗎?

我真的非常想要討回公道但是我根本沒接觸過什麼叫做訴訟程序,如果是我的思想錯誤那我就不再胡思亂想,希望在這邊能有相關回應讓我知道我應該怎麼處理。

前面提到:
基於希望修復滲漏根源,買方提供報價給賣方,但並無出言希望賣方用買方請的人,只是給買方自行決定,....
這邊要更正,我問到12月26號左右我們這邊有熱心同事幫我打電話給賣方,說你的人修不好不然換我找人。所以要更正為~我在交屋期限屆至又再請求賣方換修繕工人,而她於的回應是ok

我會說他付小錢治標不治本,因為原本我們是發現2處漏水、3處壁癌,原本那位工人有處理漏水部位(雖然她壁磚貼的很爛),對於壁癌他是估局部”表面”處理的價錢,並且”保固”修到好,根本不是處理根源的價錢,其中兩處壁癌太嚴重了他處理完就很快復發,所以後來變成他再來也只是再一次”表面”處理,而且藉口一堆最後一次甚至我請假在家裡等他來,等不到人我打電話問他,他竟然說他忘了,後來人馬上到了又說他忘記帶工具了,今天無法處理,等我假日有空再打給他。我當天有打電話仲介而它們根本沒啥反應,所以我後來的訴求都只是那兩面嚴重壁癌的根源。

林智群 (klaw) 101-12-31 12:53

你只要考慮一件事:要不要成交買這個房子?

如果還是要,那就只有降低價金的問題,這個部份對方不會同意,只有上法院,

打官司是很曠日費時的,要有心理準備

佳蕙 101-12-31 13:40
回覆 klaw 的發言內容:

你只要考慮一件事:要不要成交買這個房子?

如果還是要,那就只有降低價金的問題, ... (恕刪)

所以我之前在申訴書上面是寫希望減低價金,但礙於申訴書能容納字數有限,我的狀況比較複雜,我只寫有瑕疵未告知希望由公正第三方重新估價,因為交屋時怎麼會合理的要求都被打槍,跟降低價金來說這算小錢,但是我開始怕他們厲害到我連去申訴他,她都有辦法檔而使我根本就白做工,或者花一堆錢與時間結果要回來的錢不多,根本不值得,畢竟我希望的就是討回這間房子現在陸續發現而應當降低之價金,

只是我步驟怎麼做才會讓他無法抵抗。我同事說那會很拖時間,至於怎麼處理這種事情我沒接觸過我覺得如果”確實”會贏,會拿回我應得的錢,我願意!

 

 

佳蕙 101-12-31 14:34
回覆 佳蕙 的發言內容:
回覆 klaw 的發言內容:
... (恕刪)
大部分人都跟我說~唉唷~最後他願意用他的錢、你請的人來修,有確實交屋這樣就好了~ 但這樣我感覺很不公平阿,那每個賣方都像他一樣先簡易裝潢,再用無滲漏的價格出賣,被發現了就花小錢拖時間等交屋就好了!

 

佳蕙 101-12-31 15:53
回覆 klaw 的發言內容:

如果點交前她答應用我找的人修繕而他出錢,因此點交就變成無瑕疵點交了,那是不是就沒理由主張他一開始在契約上註明"無滲漏"而生的解除契約或降低價金的相關法律問題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為常見之黑心中古屋事件,本件賣方也可能會涉及到刑事詐欺罪,而民事部分,您可先發函預告賣方限期修繕,逾期未修繕則解除契約回復原狀,當然若瑕疵尚未大到解除契約,仍可向對方請求減少價金,基本上本件雙方既然已經走到此種程度,則上法院應該是免不了,就要看您如何決定,而所謂的公平正義是要爭取而來,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林智群 (klaw) 102-01-01 17:06

你這種瑕疵只能減少價金,沒辦法主張解除契約

這種多處壁癌的房子

會使得空氣中充滿了有毒黴菌

這種房子根本就不能住人

而且賣家根本就是存心欺瞞買家

瑕疵已經非常嚴重

你可以主張解除契約

 

你可以寫存證信函解除契約

不會寫可以來信問我

桃子 101-12-17 12:24

我再跟我老公結婚後她要求我去借個人信貸幫他還債務~

但是我要求他寫切結書他沒有寫~但是我有一些證明所借的信貸是拿來幫他還債務的~

請問這樣可以要求他把錢清償嗎?

還有我的信用卡都被他佔用拿去預借現金~這樣可以告他侵占嗎?

目前我們有兩個小孩我想一人一個~但是他都不肯~

請問這樣的話上法院我告的贏嗎?

可以要求他怎麼做?

1.侵占信用卡 這可能有點問題 信用卡片本身沒有甚麼財產價值 如果沒有經過你授權使用 是否構成詐欺你可以考慮看看 2.如果是用你名義辦理信貸 法律關係上你只能跟先生主張 除非先生債務承擔 否則銀行還是會找你還款 3.裁判離婚需要有法定事由 如果單純以經濟為由 要法院判准離婚可能有點難度

隨風而來 101-11-19 20:10

之前透過代辦要辦理個人信貸!
沒想到沒辦貸款卻把我用成前置協商!!
還幫我申請相關資料....
我問代辦為什麼幫我申請文件~~
對方說上面有寫乙方代為甲方申請資料....
我住在家裡!!
對方還擅自偽造我的簽名去編造一個我在外面租房子契約!!
這樣我可以告對方偽造文書嗎??
這樣告得成嗎??
我要怎提告??
步驟要怎做??
需要注意那些?

向警局直接提出告訴或是具狀向地檢署告訴都可以

品竹 101-09-25 18:16

想請問律師 本人有數筆的信貸信用卡債務 因無力繳納 已經數年了 期間也曾因有工作收入而偶有繳納 因本人為顏面損傷缺陷(領有終身輕度身心障礙手冊)找工作不易 這幾年都是打零工度日 近日看新聞發現有銀行業者可採取???夫妻分別財產制度 強制命令夫妻其中一方支付對方的債務 本人的妻子本人也有債務問題 不過有通過協商 目前都正常支付中 想請問是否有什麼樣的條例或是法規能幫助我們 亦或是我只能與太太辦理離婚呢??

沈恆 (沈律師) 101-09-25 1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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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竹 101-09-25 20:09

 

謝謝您 沈律師 最後想再請問您 我與太太名下都無動產 目前是寄居在親友的房屋 每月有固定攤提房租 我的名下有一部14年的國產車 太太名下是一部10年左右的機車 不過太太因為已經有辦協商所以一直都有正常工作與勞健保 不過扣掉每月協商15000+房租後真的所剩無幾 請問我的債權銀行能申請扣抵她的薪水

沈恆 (沈律師) 101-09-26 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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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彬 101-09-17 18:52

我於今年五月11日與某張姓女子交往五個月~~對方利用各種原因向我拿前~原因有1.媽媽欠卡債2.自己欠信貸車貸繳不起3.父親過世沒錢辦後事4.投資缺錢~~他手上還有我給他的一個手機號碼跟一張提款卡~~因我發現交往期間她騙我許多事情~我要求她分手並歸還金錢~~他變改口說他沒跟我拿過錢也沒欠過債~更沒拿過提款卡~~他也說她在南山人壽上班~~但事實並沒有~~~現在手機關機也搬家避不見面~~而且他所使用的其它門號皆非她本人所申請登記的~汽車也是~~~那我可以告他詐欺背信嗎~~~

 1.雖然看起來屬於感情及民事糾紛  不過未必完全沒有涉嫌刑事犯罪的空間

 2.你還是先提出刑事詐欺告訴再說吧

文彬 101-09-17 19:21
回覆 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1.雖然看起來屬於感情及民事糾紛 不過未必完全沒有涉嫌刑事犯罪的空間< ... (恕刪)

律師~~我想在請教~~我要提告的話~~是刑事民事一起嗎~~還是分開處理~~那我需要準備什麼資料~~~~

  民刑事程序都是分開的  只是有些刑事犯罪可以附帶民事求償

  所以你可以分別提刑事告訴及民事起訴

  建議不要附帶民事訴訟  否則將來刑事判無罪  民事就被不合法駁回

  告訴只要準備告訴狀向地檢署告訴即可

  民事起訴準備起訴狀向民事法院提出即可

鄭小姐 101-09-11 16:13

不好意思唷

我目前有欠銀行信用貸款

不久前接到銀行寄來的支付命令

今天有銀行委託的公司來進行外訪信貸問題

現在因為本身還暫時無法去工作銀行有說還款的方式

但我本身無經濟能力還是要問父母是否能幫忙

如果我父母無法幫忙,銀行是不是要進行訴訟方面,進行的話我知道我一定敗訴

因為我欠銀行是事實。

我想請問一下如果走到訴訟我敗訴,結果會是怎樣情形我會變成怎樣?

直接叫我全部攤還嗎?但我無能力,還是進行查封我的財產部份

蕭宇軒 (蕭律師) 101-09-11 1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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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小姐 101-09-03 09:40

我收到支付命令

因為我有跟銀行信貸但是現在因為因素導致無法繳款,要一年後才可以按時繳款

請問我還要異議嗎? 如果異議後還要上法庭但我沒有錢可以訴訟了。

因為我欠銀行是事實。

支付命令是不是20日過後那張如同正式判決書,銀行有權去查我的財產及戶頭扣我的錢是嗎?

然後我信用破產是這樣嗎?

所以我是不是不用異議直接跟銀行協商就好了? 跟銀行協商他們還是會扣我的財產吧?

那請問財產是包刮哪些?? 父母的不會扣到吧???

 1.可以直接跟銀行聯繫是否有協商還款的可能

 不過如果已經是債信不佳

 通常可能需要你另外提出擔保

2.你個人欠債與你父母並無關聯

 除非有擔任你的保證人而負擔保證債務

 3.支付命令沒有異議就會確定

 建議你還是先異議

 訴訟中可以跟銀行協商

 如果有成功

 銀行訴訟撤回即可

 

 

小田 101-08-14 22:09

我在七月十六日的時候向一間英代補習班購買課程,
因為學費一次要拿四萬五,英代業務建議我使用小額信貸分期二十期,
隨即銀行也打來確認OK就直接辦理好信貸相關業務
隔天就開始上課,只上了兩堂課,之後因身體不適就辦理延緩上課,
現在因個人經濟因素無法繼續繳費,向英代詢問對方說依照補習法規只能退費五成(但我連第一期帳單都還沒開始繳),我有點驚訝,因我只上兩堂課,對方說就跟簽新車落地就折價是一樣的道理,我查法規也真的是有這條(退五成),但我仔細看信貸申請書有一條『申請人茲此申明並確認申請人已審閱各條款內容至少五日以上且於完全了解並同意各項合約後始簽名,如經申請即視為已經詳閱』因當時我沒仔細看,照著業務的說明當日就簽名了,所以並無審閱五日以上,請問此合約是否具有效力呢?可否主張此合約無效申請全額退費呢

 

全國縣市就補習班退費各有略為不同規定,以台北市為例:自實際開課日後第2天至課程全期1/3時申請退費,可退還1/2費用。您上2堂課後申請退費,原則上可要求退還1/2補習費用,所以對方跟您說只能退1/2,確實有所依據。 但是您可以舉證主張對方實際上並未提供5日以上審閱期間,因違反誠信原則而使信貸申請契約無效,主張借貸契約並未成立。但「信貸申請契約」與「補習班課程契約」分別為不同的兩契約,原則上信貸申請契約無效,仍不影響補習班課程契約的效力,因此基本上您不得向補習班申請全額退費;但是如果仍覺得不太合理,可以向消保官或媒體投訴,舉出不公平的地方,但是能不能達到效果,就不一定了。

(參照全台補習班退費辦法;民法第148條;消費者保護法第11條之1)

 

(本回覆由本所陳奕君學習律師協助整理)

 
呂樂 101-08-12 09:30

您好,請問我在6/27網拍賣一個仿L牌包,被員警買去,在8/12通知我去做筆錄

我無前科,又是第一次使用網拍賣家裡用不到的東西(因為家裡急需),並不是要從中獲利或是大量買賣,就只有賣一個假如我筆錄如果照實回答,那有沒有牽扯到利害關係的問答呢!?

那到檢察官那要如何應對才能將傷害降到最小呢!?

例如:少數罰金或是勞動服務或是不起訴..等等

另外>刑事OK之後,民事部分應該會收到代表LV的"論衡律師事務所"來信要求賠償部分

爬文之後得知應該會開口5萬,那要如何跟他們要求減少金額呢?

我現在工作是學徒月薪只有1萬6左右..家裡父親也在監執行(目前也正在高醫住院開刀,無健保給付醫藥費更要20萬),母親的腳也剛開完刀無法工作

阿公每月療養院每月要四萬,加上父親信用不良和破產,母親和哥哥都有房貸信貸卡債,姊姊也有學貸車貸...我自己也有信貸,但還要幫他們還債...

家裡情況也不能申請低收入戶,但我有向里長開一張清寒證明

不知道能不能發揮效用...我知道一定要賠,但是要怎樣跟他們要求減少金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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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樂 101-08-12 00:29

您好,請問我在6/27網拍賣一個仿L牌包,被員警買去,在8/12通知我去做筆錄

我無前科,又是第一次使用網拍賣家裡用不到的東西(因為家裡急需),並不是要從中獲利或是大量買賣,就只有賣一個假如我筆錄如果照實回答,那有沒有牽扯到利害關係的問答呢!?

那到檢察官那要如何應對才能將傷害降到最小呢!?

例如:少數罰金或是勞動服務或是不起訴..等等

另外>刑事OK之後,民事部分應該會收到代表LV的"論衡律師事務所"來信要求賠償部分

爬文之後得知應該會開口5萬,那要如何跟他們要求減少金額呢?

我現在工作是學徒月薪只有1萬6左右..家裡父親也在監執行(目前也正在高醫住院開刀,無健保給付醫藥費更要20萬),母親的腳也剛開完刀無法工作

阿公每月療養院每月要四萬,加上父親信用不良和破產,母親和哥哥都有房貸信貸卡債,姊姊也有學貸車貸...我自己也有信貸,但還要幫他們還債...

家裡情況也不能申請低收入戶,但我有向里長開一張清寒證明

不知道能不能發揮效用...我知道一定要賠,但是要怎樣跟他們要求減少金額呢?

林小姐 101-07-28 14:34

您好:

下列事情請教

我哥哥與嫂子於2006年結婚

最近因債務問題鬧離婚

婚後兩人皆向銀行各貸20萬元,互相為保證人 ==>兩人共負債40萬信貸

添購兩台轎車 ,又是互相為保證人 ==>兩人共負債約70萬

尚有其他債務,均是互相為保證人 ==>哥哥有的債務,嫂子也有

今天因為女方娘家威脅要男方將全部負債(男女雙方)付清,否則要離婚

目前男方無力償還全部債務,因此哥哥嫂嫂預計離婚

我想請教

(1)有什麼辦法可以於離婚協議書上註明避免債務互相牽拖? 

(2)目前男方傾向幫忙償還哥哥債務,但怕嫂子耍賴不付清自身債務,哥哥為嫂子保證人仍會被拖累,這樣有什麼辦法解套嗎?

謝謝

 

 

 

 

 

 

1.連帶債務是指一起對其他人負責清償全部債務

   債權人得隨時就一部或全部跟一人或全體為請求

   所以夫妻間自己在另外約定  應該還是不能對債權人(銀行)主張

2.如果嫂嫂不願清償  也只能哥哥償還後

   哥哥依法或依約向嫂嫂請求

小高 101-07-02 22:23

案由:

於101年1月18日妻子無故帶小孩離家,打電話都沒有接,也不知道去向,只有偶爾傳簡訊來要錢,但女方都不願把小孩帶回來,後來有到女方家找到她人,但其勸說也不願回來,導致兩方家庭鬧開不合;後來妻子有傳簡訊說她不住她家了,我有問她住哪?!她都不願回答我,怎麼辦?現階段女方請求地方法院開協調給付扶養費。

想請問律師

一、我和妻子尚未離婚,她私自將小孩帶走,我還需要付她錢嗎?

二、如果打離婚官司我的勝算大嗎?監護權判給我的機會大嗎?(目前我有穩定的工作,但不知道妻子有沒有,可是她有小額信貸未還,金額大約20萬。)

在此先謝謝各位律師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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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您對於直系血親卑親屬與配偶負有扶養義務,但是受扶養權利的前提是不能維持生活且無謀生能力,原則上成年人是有謀生能力的,所以基本上您只須負擔子女撫養費。至於對方私自將小孩帶走的行為,對於子女撫養費並不產生影響,所以對方主張要負擔,法律上是合理的。

二、您可以先向法院訴請主張對方履行同居義務,並要求將帶走子女回家,使您能夠行使親權,而在訴訟期間,可以請法院定暫時處分,至少讓你可以定期看到小孩。如果對方判決後仍不回家,基本上已構成惡意遺棄及難以維持婚姻的重大事由,這時候可請求法院判決離婚。至於監護權的部分,法院原則上會依據父母的年齡、職業、品行、健康情形、經濟能力及生活狀況、子女之意願等相關因素作判斷。這時您可以主張自己的經濟情況較佳,且較有保護教養子女之意願與態度,以供法院作判決。

(參照民法第1001、1052、1055之1、1114、1116之1、1117條)

(本回覆由本所陳奕君學習律師協助處理)

您好,

       1.對於小孩子在20歲成年前都負有扶養義務,必須給付一半的扶養費用。至於對配偶的順位則是比照小孩子,但必須是您太太不能維持生活且無謀生能力才需要對之負擔扶養義務。

        2.您可以配偶無故將小孩子帶離且不履行同居義務為由訴請離婚監護權一般視有穩定工作及資力的一方會較有優勢,但小孩子如果已經到一定年齡的話,法院還是會詢問小孩子的意願。

揚碩 101-06-29 00:56

房子是93年買的跟中信全額貸款470幾萬.房屋是跟妻子共同持有2分之1.貸款帳戶是妻子名字.前3年不用還本金只繳利息.本人於94年投資生意失敗.欠銀行共約150幾萬(共有五家銀行包含信貸+信用卡+現金卡)因育有2名子女及生活開銷.又要負責繳房貸
無 力償還債務.於96年將房屋持有2分之1贈與給妻子.又於97年與妻子離婚同居.其中現金卡部份欠7萬多.目前收到簡易庭判決書被萬泰銀行民事訴訟請 求撤銷贈與債權行為及塗銷有有權移轉登記物權行為...目前房子還欠420幾萬.目前正積極辦更生清算.7月中要開庭如何跟法官說

 1.這問題應該已經發問過了

 2.主張當初是借名登記  房子全部所有權其實都是老婆的

    當然要提出相當證明

lawranceno1 101-06-26 15:03

請問 我爸在92年之間 借了一筆信用貸款(約27萬) 結果之後沒還 上星期台X銀行的找法院來查封我家房子 房屋的所有人是我媽 重頭到尾都不知情 現在是講好一次還清債務是26萬 我想問一下 如果這時候去辦理夫妻分別財產制 這樣其它間我爸還欠信貸銀行 還可以使用夫妻剩餘財產請求權 轉而向我媽要錢嗎?? 還有我媽一定得負擔我爸所有的欠款嗎 謝謝

林智群 (klaw) 101-06-26 15:22

1.你父親的債務應該不能扣你媽媽的房子,你跟銀行和解似乎不是正確的作法

2.你現在去辦分別財產制,銀行更方便藉由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透過你父親去執行你母親的財產

lawranceno1 101-06-26 15:38

 林律師 謝謝你熱心的回答 只是說 法院已經在我家貼封條了 不還錢似乎房子一定會被拍賣 我爸是欠信貸 我媽沒有當他保人 所以他們是故意用夫妻剩餘財產請求權 請我媽要把我爸欠的一次付清 請問這樣合乎法律程序嗎 我還有別的方法可以幫我媽嗎?? 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1-06-26 1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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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ru 101-06-12 22:07

先生多年前欠下數間銀行卡債,最近台X銀行請要向法院提出夫妻財產分開制,對我名下的財產薪資請求代位求償,

我名下沒有動產,只有一台超過10年的小轎車和每月約3萬的薪資,除了母子3人每月的生活費房租,自己也有10幾萬的信貸要還..,我查了很多回答都沒有針對薪資部份有很明確的解答.

想請問:

1.每月的薪資是否也是求償的標的?若銀行向法院請求成立,真的會扣到我的薪水嗎?

2.我每月會存2~3000元在小朋友的帳戶扣保險費,未成年子女的帳戶中若有存款,也會成會銀行求償標的嗎??

黃毓棋 (黃毓棋) 101-06-13 00:22

一、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的標的是「夫妻婚後財產之差額」,所以宣告「分別財產制」前,你的薪資已經領取而為你動產之一部(通常已成存款),這部分雖是「婚後財產計算之範圍」,但還是要看你「實際上現存多少」。而宣告「分別財產制」後之薪資,已無剩餘財產分配之問題,自非計算之範圍。二、如果計算結果,夫對你有剩餘財產差額請求權者,銀行會獲得勝訴判決,而得向你請求,你若無從支付,經銀行聲請強制執行後,得對你之後的每月薪資執行。三、你每月存在小朋友帳戶的錢,原則上不會被認為是為了減損先生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之處分行為,跟小朋友帳戶內的存款一樣,不會成為求償標的。四、以上,謹供參考!

雯子 101-05-19 22:14

可以幫忙解答,讓我知道該如何協調後續處理動作。

內容如下:

我哥四月中於大陸意外身亡,他與前妻有二個兒子(16及15歲),與現任大陸妻子生有一個兒子(四歲),與現任大陸妻子(26歲)在大陸有辦理結婚登記,小兒子也有登記,但在台灣,因我哥今年三月份才申請讓大陸妻子和小兒子來台團聚,但團聚證剛領到,我哥就過世了,所以大陸妻子無法至台灣進行面談的程序,大陸妻子和小兒子都未入台灣戶籍。

    我哥在台灣的房子目前還有40萬的貸款信貸15萬、信用卡尚欠10萬、國民年金欠28000元、健保費欠4000元、還有欠監理站的罰款約3萬….等。目前知道大陸公司願意賠償60萬人民幣,加上之前已先拿給陸妻約5萬人民幣的奠儀,總計是65萬人民幣。想請問各位:

一、我哥是台灣人,在大陸過世,其遺產分配該依台灣還是大陸的法律

二、大陸妻子和小兒子是否有權利可以分配賠償金?如可以,那該如何分配

三、這些債務該由誰來承擔呢?是否應先從賠償金中先扣除再來分配呢?

四、在台灣的房子,大陸妻子和小兒子有權利請求分配嗎?

五、目前大陸妻子要求先分得一半60萬*1/2(奠儀5萬已獨吞),我提出配偶與三位孩子均分(各1/4),陸妻不願同意,說小兒子還很小,但大陸法律好像是妻子有能力養活自己的話,可以不分或分得少數金額,孩子則依所需花費分配,但台灣就沒有此規定,我到底該如何替前妻生的兩個兒子爭取權利。

以上問題,懇請協助解答,如果有我該注意的權利和法律常識,也請告訴我,謝謝。

林智群 (klaw) 101-05-19 23:07

你哥是台灣人,原則上用台灣法律分配,

至於你大嫂雖然沒有入戶籍,但在大陸有辦結婚登記的話,還是承認她的配偶身分,

可以跟你哥子女一起分配

沈恆 (沈律師) 101-05-20 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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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1.遺產所依據之法律,在臺灣之遺產均依我國法律,在中國的部分則要依照中國法律

2.依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52條第一項規定,結婚或兩願離婚之方式及其他要件,依行為地之規定。

您哥哥在中國與中國配偶已辦理登記,只要該方式依據中國方面屬有效婚姻,即使在臺灣未辦理登記,在臺灣一樣有合法婚姻效力,所以中國配偶跟小孩一樣可以來主張遺產繼承。但是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66條第一項規定,大陸地區人民繼承臺灣地區人民之遺產,應於繼承開始起三年內以書面向被繼承人住所地之法院為繼承之表示;逾期視為拋棄其繼承權。所以中國配偶及中國小孩要在三年內以書面向您哥哥在台灣住所內的地方法院表示要繼承臺灣的遺產,否則則視為拋棄繼承權。

3.債務部分,因債務都是在臺灣,所以中國配偶與小孩如果要來主張繼承的話,原則上也要一同繼承臺灣的債務

4.有繼承權,但依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66條第一項規定要在三年內主張。

5.中國的遺產要依中國法律,大陸配偶要求先分一半,若與中國法律規定不合,仍得依法主張並爭取。

小阿姨 101-04-28 01:03
律師您好:請問夫妻二人因經商失敗,當時已陸續使用信用卡、現金卡、信貸在週轉,終於在94年終無力償還了,現在二人也只能做做領現金的臨時工作,其中一人還染上憂鬱症無法正常工作,他們的二個孩子目前17、15歲,如果將來他們要助學貸款可以申請的出來嗎?想要有自己的工作又或許自己置產,那麼父母親的債務會不會影響到他們? 感謝律師回答!
郭詠晴 (律師) 101-04-28 20:56
您好 您的問題大致回覆如下: 在父母都還健在的情形下 沒有所謂繼承的問題 所以父母的債務應不致於影響到小孩助學貸款的申請 不過詳情還是必須向承辦銀行確認 如果父母信用狀況有問題的時候 是否可申請助學貸款
jj 101-03-13 09:55

本身甲銀行房貸繳款正常 但積欠銀行債務18萬信貸 1ㄍ月要還3萬 不然還是要強制拍賣屋子 89年間因家務事房屋已遭丙方假扣押 若現調謄本出來還有案登記假扣押是否還是假扣押值行中
若遭乙銀行拍賣 那如房子還有80萬價值 但只欠18萬ㄉ話那剩下ㄉ錢呢?
是歸甲銀行跟丙方嗎? 還是甲方(房貸)ㄉ先拿~再來乙~丙

假扣押只預防我本人脫手而已~所以他們債權人有權拍賣不用理會丙方假扣押囉?
不足ㄉ房貸我還要繼續繳ㄇ 會影響到房貸保證人

拍賣時間會很快ㄇ 租客在屋內ㄉ東西來ㄉ及搬ㄇ 書記官是說要先遞什麼呈狀跟租任契約ㄇ 還是到時強制要搬出再出示契約就好~

jj 101-03-10 15:47

本身甲銀行房貸繳款正常 但積欠銀行債務18萬信貸 1ㄍ月要還3萬 不然還是要強制拍賣屋子 89年間因家務事房屋已遭丙方假扣押 若現調謄本出來還有案登記假扣押是否還是假扣押值行中
若遭乙銀行拍賣 那如房子還有80萬價值 但只欠18萬ㄉ話那剩下ㄉ錢呢?
是歸甲銀行跟丙方嗎? 還是甲方(房貸)ㄉ先拿~再來乙~丙

假扣押只預防我本人脫手而已~所以他們債權人有權拍賣不用理會丙方假扣押囉?
不足ㄉ房貸我還要繼續繳ㄇ 會影響到房貸保證人

拍賣時間會很快ㄇ 租客在屋內ㄉ東西來ㄉ及搬ㄇ 書記官是說要先遞什麼呈狀跟租任契約ㄇ 還是到時強制要搬出再出示契約就好~

謝謝

林智群 (klaw) 101-03-11 00:41

假扣押一個月內沒有起訴是可以聲請撤掉的

即使沒有撤掉另案還是可以一併拍賣

房屋80萬,賣完清償18萬債務,剩下就會?屋主

阿貿 100-11-28 17:53
各位律師大大妳們好..
事情原委是這樣..
我一個朋友他信用破產..他之前跟我很好..
之前他自己開的工作室有點問題..
我用我的信貸了29萬給他周轉..
現在應該還是有20N萬吧..
每個月要繳6544要繳五年...
他曾說1年會幫我還掉..
但最近又跟我說他跟我說兩年..
我很火大...但是算了...
4個月前她說她沒車很不方便..
又用我的名子買了一部30萬的車
每月要繳14334
是都有在付....
但很困擾我一點的...
每次跟她要錢都要像是拜託的...
我在裡面完全沒有得到任何利益..
但我最近很害怕..
我該怎麼做任何事情來保障我自己..
兩筆加起來也有50N萬...
他如果落跑了....
我就~~挫~~了..
請各位大大教教我吧...

我學乖了..
以後不會那麼相信朋友了.....
拜託拜託..
俊欽 100-11-17 14:56
我母親於民國88年2月28日過世 日前收到中國信託存證信函 內容大概:我與弟弟為母親的繼承人 依法繼承母親的無擔保債務(現金卡 小額信貸..) 約57萬元----------------------------------------------------------------------------------------------------------------母親去世時 我還未滿20歲69年次弟弟更小 不知要辦理拋棄繼承 母親除了勞保死亡給付也無任何財產請問:我們要償還嗎?還是有其他解決方法?可以主張債權不成立和銀行打官司嗎?勝訴的機會大嗎?

 你們沒有拋棄繼承或請求限定繼承,你們基本上還是要繼承這個債務的。

Rhea 100-08-08 13:05

事實經過:

我有一位年近60歲的長輩(舅公,我媽媽的舅舅),
他有三名子女,目前皆有工作並買了房子

幾年前,嬸婆因病去世之後,三名子女就各自離家對舅公完全不理踩,
舅公名下並無資產存款,
一個人租屋計程車為生,但因年事已大又是個人計程車
所以連三餐溫飽都很困難。

我媽媽因為從小是外婆帶大的,所以對舅公能幫多少就給多少,
每個月幫他繳房租水電健保等等

問題是我們家自己手頭並不寬鬆
我媽媽也五十多歲了,每天凌晨兩點半起床,磨黃豆煮豆漿賣包子,工作到早上10~11點
就為了多賺一點錢能支付舅公的生活費
為了生活費,我自己5月份時才借了一筆50萬信貸,每個月光是生活費貸款
就快撐不下去~

曾經有跟舅公的三名子女溝通過,請他們負起扶養責任
他們表態不會拿錢出來,叫我們不要管舅公

 

問題:
1.想對舅公的三名子女提出告訴,告他們遺棄。但舅公曾有酒後動手打了家人,
警察局有記錄在案,這樣的案件會成立嗎?

2.因為只知道舅公的長子是自己開公司,其它兩名子女似乎沒有勞保,這樣有辦法申
強制執行,讓他們負起扶養責任嗎?媽媽先前代替他們支扶給舅公的生活費用有可能
向他們一併追討嗎?

郭詠晴 (律師) 100-08-29 11:52
回覆 Rhea 的發言內容:

事實經過:

我有一位年近60歲的長輩(舅公,我媽媽的舅舅),
他有三 ... (恕刪)

您好,大致回覆您的問題如下:

1.如有正當理由沒有扶養依法令有扶助、養育或保護義務之人,恐怕無法構成刑法第294條之違背法令遺棄罪。建議提起民事「給付扶養費」訴訟,請求小孩應該要給付扶養費用較適合,也比較能夠達成拿到扶養費用的目的。

2.是否能聲請強制執行,首要是必須取得執行名義,就是上述的給付扶養費的民事判決。取得可以要求小孩給付扶養費的民事確定判決後,就可向地方法院民事執行處聲請強制執行(請注意需按要請求的數額繳交一筆執行費用),可以向國稅局查詢債務人的財產所得狀況。沒有勞保只是沒有工作,不一定代表名下沒有財產可供執行。

3.您母親所支付的費用,可向這些有義務扶養舅公的小孩請求「不當得利」的給付。與上述給付扶養費的訴訟又是不同的訴訟。請注意不當得利時效問題,也就是說,只有五年內您母親幫舅公給付的生活費用可以向舅公及他的小孩請求。

郭詠晴律師02-2507-26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