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雇主未保勞保,卻套用勞基法在員工身上?!

- Zoey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4-03-28 23:20
 - 文章人氣:827
 - 個人積分:2
 - 
                
我想請問,我是在診所工作,雇主沒有幫我們保勞保,但是卻用勞基法來約束我們,還簽了一張很奇怪的合約,合約上只有起始日期,並沒有結束日期,結束日期是從告知要離職的90天前終止,這樣我還算有合約在身嗎?勞基法規定只要30天前告知就可以了。雇主一直沒有在應徵我的職缺,他也說還在考慮讓我離職的時間,讓我覺得這樣非常不合理,我也照了那張合約上的規定,90天前告知故主要離職。
很多朋友看了我的合約,都說合約根本是無效的,我想要確認一下,是不是真的無效?
工作年滿一年的年假,是用看診節數計算,加起來也沒有滿7天。
我只是想儘快離開這家診所,有沒有方法讓我可以儘快離開?謝謝!
 

- 王晨瀚 (怡然自得)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4-03-29 21:49
 - 文章人氣:254
 - 個人積分:590
 - 律師評價:197 │ 律師證號:102臺檢證字第10426號
 - 
                
您好:
1、您所提到的合約是否無效,光目前的資料判斷恐仍有不足,因勞基法之本旨為保障勞工,故關於您所提到的預告終止之條款,確實可能因超出法律的最低限制而無效,惟即使無效,恐怕亦只有90天前預告終止的條款無效,不代表所有合約內容皆為無效,仍需逐條判斷之,故最好仍以律師的意見為主,如有疑問歡迎將合約email寄來本所或是親自來本所仔細判斷才可斷定。
2、其他關於休假等規定,勞基法所規定其實大多為最低限度保障,不可僅依合約條款之簽訂即排除勞基法之適用,至於是否適用勞基法與有無投保勞保倒是沒有關係,仍有適用勞基法之餘地。
3、詳細若要尋求具體協助,歡迎帶著合約前來本所詳談,或是到各地方之勞工局尋求幫忙亦可。
 - 謙理法律地政聯合事務所 地址:台中市西區五權路1-67號9樓之1 電話:04-23726102 手機:0955833247 有詳細問題皆歡迎來電或親自前來本所尋求協助!
 
第 1/1 頁
            - 1
 
共 5 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