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收到衛生局寄來的公文,上面寫到我在網路上販賣藥品,還有一個網址,但是依照網址去看~已經看不到相關資料了~如果帳號被盜用拿來賣東西而違法我應該如何向衛生局提出異議呢?衛生局可以開罰的依據是什麼呢?網路擷圖就能成立開罰嗎?不用經過調查嗎?謝謝您
您好!
衛生局的公文就是進行調查程序的一部分,您可以盡量提出對自己有利的證據,或將所要表達的意見提供給衛生局。將來若對衛生局的處分不服,還可以訴願及行政訴訟。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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