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請緩起訴或不起訴的遞狀時間點?
- 陳俊溢 (陳俊溢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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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4-04-13 1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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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案件偵查程序中都可以遞狀,不過你應該先確認對造提出的證據有哪些、你侵害的範圍、有無和解的希望等資訊,並於程序中創造和解的籌碼,判斷是否於適當的時間點與相對人和解、提出不構成犯罪的答辯或聲請緩起訴等。
由於你的案件尚未開始偵查,除非案件的證據相當充分了,且已經與對造談好了和解方案,否則不建議這麼早就提聲請緩起訴狀(聲請緩起訴等於你承認構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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