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最近遇到一個問題:
最近買了間房子正要整修,結果我遇到旁邊一個鄰居跟我說:
你們家的窗戶不可以設在我們家後面這一塊小空地上喔,不然等等把東西往下丟或是怎麼樣的話怎麼辦?法令有規定唷!!!
請問是不是這樣呢?
其實在實務上,所謂的地權與面積的計算是以雨滴線為主,也就是你的窗戶或是陽台蹤使沒有設在鄰居的空地上(例如設在二樓),若下雨時雨滴會落到對方的土地上,亦是無權佔有,實務上法院會判你輸,他現在警告你,而你仍然設出來的話,原則上,他沒有法律的支持可以強拆你的所謂的窗戶,但是他可以依民法767條要求你拆除,且因為他已經是事先告知,而你仍是如此作,他可以依民法第184條告你侵權,原則上在官司上你不但不會贏,而且他可以要求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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