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先提離婚者會較吃虧嗎?

- 江昱勳 (江昱勳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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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4-04-15 1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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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離婚分成協議離婚跟裁判離婚,協議離婚雙方同意、簽字,兩位證人知道你們都有要離婚的本意,再將協議書送到戶政登記即可;裁判離婚除了民法第1052條第1項所列舉的事由外(即你所說的十大是由),民法第1052條第2項也認可若無前項所述的理由,但是婚姻出現破綻,夫妻關係顯難無法維繫,仍然可以訴請離婚。
二、先提或後提離婚,法律上沒有吃虧與否的問題,離婚是否成立在於理由是否充足;至於先提、後提祇是輔助目的達成的步驟問題,通案上沒有絕對吃虧或享有優勢的問題,均要個案推敲判斷。
三、如欲詳談,歡迎來電預約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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