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情況:被詐騙,下周要第一次要去法院,對方才假釋,且有多項前科,他已想私下合解
請問
1.合解的注意事項有哪些?
2.如果他分期之後,某期不付該款項,可否請求在走民事庭,且費用可以他出嗎?
(請問付款前是開庭前還是開庭後)
3.因為他是個窮鬼,可否強制申請牢中的薪資作為補償
(麻煩三個問題都回覆 ,如不方便至少要回第三個問題,謝謝)
一、可以調解處理。宜拿實質利益。可約定利息。
二、分期的話宜載明一期不付視為全部到期,調解成立與確定判決同其效力不用再走民事庭。
三、可聲請執行其獄中收入,但如果金額不高可考慮放著生利息。
四、如執行無效果每五年內要換債權憑證以中斷並重算時效。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陳柏甫 律師
陳柏甫律師事務所
0918092477
第 1 名 目前評價 11238
趙平原律師 律師
趙平原律師事務所
0982100565
第 2 名 目前評價 1155
林冠宇 律師
翊宇律師事務所
0277292797
第 3 名 目前評價 87
陳瑀 律師
協恆國際法律事務所
0930299563
第 4 名 目前評價 45
張哲軒 律師
竣元律師事務所
0983131519
第 5 名 目前評價 35
第 1 名 目前積分 29676
第 2 名 目前積分 13816
第 3 名 目前積分 1280
黃舜暄 律師
舜麗達律師地政士聯合事務所(LINE ID:0975-853-197)
0975853197
第 4 名 目前積分 1104
第 5 名 目前積分 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