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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權行為

  • a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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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4-19 02:16 
  • 文章人氣:800
  • 個人積分:4
  • 朋友的前男友打電話給朋友說..他要借住朋友租屋處一晚,結果他未經同意帶了其他人進去,飲酒及住宿,朋友返家後一時氣憤打了她前男友一巴掌,被控告傷害。請問未經同意擅入民宅是否侵權或涉法..求解..感恩..

  • 謝憲愷 (謝憲愷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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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4-19 07:51 
  • 文章人氣:301
  • 個人積分:13548
  • 律師評價:1891 │ 律師證號:102臺檢證字第11091號
  • 您好:

    未經同意,逕行進入他人居所,涉嫌觸犯刑法第306條「侵入住宅」罪嫌及民法第195條第1項侵害自由之損害賠償責任。因此若前男友的能有在未經房屋所有權人同意之下,侵入了您的的住所,已觸犯了刑事上的罪責,您可依法向對方提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 亨達法律事務所謝律師 歡迎來電諮詢 (02)2986-8015 line ID:@ybm9887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