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離婚後證實離婚前外遇
- 陳俊溢 (陳俊溢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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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4-04-22 1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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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外遇,配偶可以對侵害身分權的侵權人請求損害賠償,請求權時效自知悉起算2年或自侵權行為發生時起算10年。你的朋友可以請求在其尚未離婚階段產生的損害,於知悉起算2年內起訴請求其前夫及外遇對象賠償。
另外,如果有證據可以證明在婚姻存續期間,其前夫及外遇對象有通姦的行為,可以在知悉起算6個月內提起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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