暫時處分
- 曹尚仁 (曹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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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4-04-23 0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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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本案中法院是否有對探視權酌定?倘若沒有,且也沒有以裁定變更或撤銷暫時處分,則暫時處分的效力仍未失效。
2、您所述的部分親權被取消,會面交往即停止並不精確,建議應該提供裁定及法院判決供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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