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終止收養
- 小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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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4-04-25 22:19 最後編輯日期:104-04-25 2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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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母親是養女,養父母過世多年且有完成應盡之義務也未繼承遺產,因與原生家庭一直都有往來且相處隔洽,也都會回去探望生母,因父親已過世,目前只剩生母還在,因生母已91歲,想在生母還健在時能認祖歸宗,故近日申請終止收養程序,但生母已失智且原生家庭中五個兄弟姐妹只有一人同意(已簽屬終止收養同意書),其他人不同意,而養家部份只剩我的阿姨一人,已同意終止收養(已簽屬終止收養同意書)。想請問原生家庭中只要有人不同意是否就無法回歸原生家庭並回復本姓?當初收養已是很多年前(約民國40年左右),如無透過合法收養程序的話是否能以收養不成立回歸原生家庭?又或者是否有其他方法可回歸家庭並回復本姓,謝謝!
- 房佑璟 (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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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4-04-25 2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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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民法規定,養父母死亡後,養子女得聲請法院許可終止收養。法院認終止收養顯失公平者,得不許可之。您母親目前若無法與原生兄弟姊妹協商,似需考慮撰狀向法院說明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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