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師好:
想請教一個問題,今年報稅可以採計夫妻分開計稅合併申報
有一筆預售屋財產交易所得
是不是可以主張此財產為婚後財產
因此獲利為一人一半的權利
因為這樣可以大幅降低稅額
會不會立論基礎站不住腳
而被國稅局抓出要罰鍰
謝謝回答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在您沒有離婚、改變夫妻財產制的情形,根本沒有所謂的剩餘財產分配,因此該房屋就是您的財產,您所述的狀況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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