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FB私訊裡面與一位朋友交談不愉快,一時回了"你們又窮又爛",沒有其餘不堪的謾罵、三字經、侮辱、恐嚇等字眼,對方卻說已截圖要請我等著...這樣他要提告我什麼?
不會構成刑事的犯罪,了不起就是民事的精神上的損害賠償,金額也不會太高就是了。
您好:
因為是FB"私訊",並非是任意第三人均得隨時見聞之公開場合,故您的行為應無法成立刑法之公然侮辱罪。
關於詳細情形或是尚有其他任何問題,歡迎您mail到電子信箱gogopower85@gmail.com或直接來電0988-954484詢問。
如果只是私訊,不會有妨害名譽的問題。
請問律師 如果私訊給很多人的情況呢 回覆 顏寧律師 的發言內容: 如果只是私訊,不會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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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只是私訊,不會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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