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律師諮詢 > 婚姻、親屬 與監護 > 監護權延伸問題

監護權延伸問題

  • jason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4-05-21 23:07 
  • 文章人氣:514
  • 個人積分:18
  • 各大律師們好:目前我主動暫時停止我的探視權,因為每次小孩一到我這裡的第一天都會哭鬧說不要來。經過詢問之後,原來是監護者那方的家人教導的。所以每一次小孩只要將賦予的使命完成後就立刻恢復與我的良好關係。但到了下星期接送的時間到,小孩又要上演一次這樣的戲碼不斷循環。為了不為難孩子,我並沒有錄影錄音存證,因不希望小孩再次被大人的情緒所操弄著。所以我主動通知監護者那方,只簡單告知暫時中止探視,欲恢復探視會提前幾周通知,並沒有告知對方小孩已跟我表示監護者家人的阻擾伎倆。而每月的撫養費我仍然準時支付。結果現在監護者要求要將小孩改姓,還說我一旦中止探視權就永遠放棄,不能一下要接一下不接的配合我,說會打擾到小孩之類,認為我沒有盡到該盡的撫養義務(指探視),我想請問,雖然我沒有探視,但仍持續支付撫養費,這樣就成立小孩能夠改姓的條件了嗎?

  • 楊俊鑫律師/所長 (楊俊鑫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4-05-21 23:53 
  • 文章人氣:184
  • 個人積分:13406
  • 律師評價:3139 │ 律師證號:98臺檢證字第8381號
  • 一、改姓要證明維持原姓對小孩不利益。

    二、這個對方要舉證。

    三、防守上可參考其他改姓沒改成的案件。

    四、要讓小孩知道你愛他,比姓氏更重要。

    五、對方可能只是想改姓舖梗,如不同意宜速研究後搜證處理。

    楊俊鑫律師,預約專線,0954149193,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附近

     

  • lawyer660129
  • 黃國政 (Sam)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4-05-22 00:16 
  • 文章人氣:173
  • 個人積分:6632
  • 律師評價:407 │ 律師證號:103臺檢證字第11455號
  • 回覆 jason 的發言內容:

    各大律師們好:目前我主動暫時停止我的探視權,因為每次小孩一到我這裡的第一天都會哭鬧說不要來。經 ... (恕刪)

    Dear Jason:

    民法第1059條第1、2、5項之規定:「父母於子女出生登記前,應以書面約定子女從父姓或母姓。...子女經出生登記後,於未成年前,得由父母以書面約定變更為父姓或母姓。...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法院得依父母之一方或子女之請求,為子女之利益,宣告變更子女之姓氏為父姓或母姓:一、父母離婚者。二、父母之一方或雙方死亡者。三、父母之一方或雙方生死不明滿三年者。四、父母之一方顯有未盡保護或教養義務之情事者。」

    目前,必須有上開4款情形且為子女之利益、並向法院請求宣告變更,方可變更未成年子女姓氏。依照您的情況,您始終還有支付扶養費,僅「暫時停止探視權」,有監護權一方如此設計您之用意,應該是缺錢又想幫小孩改姓,因為您一旦只給錢而不探視、探視了又被小孩哭著嫌棄,即可能合致於所謂「未盡教養義務」...

    建議您仍然可以探視小孩扶養費還是給付,既然您的孩子心還是向著您,那便不妨寬心以對這件鬧劇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