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須馬上辦理拋棄繼承嗎?
- 沈恆 (沈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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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4-05-26 1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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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除配偶是繼承人外,先順位繼承人是其兒女及父母,要等其兒女及父母都拋棄繼承後,您父親及父親的兄弟姊妹才能拋棄繼承,應於知悉前面順位都拋棄繼承起三個月內向法院辦理拋棄。最後,如果未拋棄繼承,仍可主張只負限定責任。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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