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電話中與人發生 口角 爭執
對方有錄音 但是沒有告知我
在爭執的過程中 我有說過幾句話
你惹我試試看 他媽的 你可以試試看阿
對方拿錄音到警局告我 恐嚇罪 說我恐嚇她
請問這樣恐嚇罪會成立嗎?
對方在錄音的後段有說 我們是不是沒事了 我有回答說:對
在跟我講完電話之後 對方還有馬上撥打電話回來給我女友
是不是就表示他沒有心生畏懼?
已經開過兩次偵查庭:對方都沒有到場
送調解委員會後 一次調解失敗 對方說要送回法院
您好:
依你所述,說「他馬的,你可以在試試看」等語,
應尚與惡害告知有段差距,亦即無法恐嚇要對他人之生命、財產不利,
故應尚難構成恐嚇罪。
以上見解供參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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