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我因為社會經驗不足,在去年年中的時候被人誤導簽了兩張工商本票,如今我不想再吃虧。
在下想詢問工商本票可以用在人與人之間嗎?(即:非公司對公司行號、亦不是人對公司行號)我們雙方均無公司行號的背景,也沒有實質的交易或服務,那麼這張工商本票成立嗎?我可以不用理會嗎?
您好!
只要形式上具備本票要件,簽票人就應負本票發票人責任,不論雙方是公司或個人都一樣。如果沒有實際債權債務關係,應盡快向法院提起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之訴。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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