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師們 你們好
不好意思,因為住戶大會要在6/13號舉行,想要了解多一點
就是大樓管理費是依照甚麼依據來收取,我住在2樓約28坪,有8坪是屬於共用部分,收取1200元,我覺得不合理;我不坐電梯,垃圾也三.四天丟一次,信件也很少有,進出大樓都用磁卡,似乎沒啥福利,卻要一直沿用很久以前的收費金額,我想提出降價或優惠??
我翻閱大樓規約管理費之收繳
(一)管理費之分擔基準:各區分所有權人應按其共有之應有部分比例分擔之
我不是很了解這句的意思,能否解釋清楚,謝謝
這是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的管理費分擔方式之一,是以您專有部分面積占全部專有部分面積的比例去算。又就算您未使用公共設施甚至根本沒住在那裏,管理費都要照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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