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律師們您好:想請問一下,不動產的授權書,如果只有簽名蓋章沒有寫標的物的座落位置及地號,建號的話這樣有算完整的授權嗎?如果沒有那房子被賣掉了該怎麼辦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原則上授權書並無規定一定得載明標的物詳細資料,如您欲否認該授權書之效力,則須表明為何簽立該授權書,因為您不可能無緣無故簽立該授權書,如對方未經您授權出賣房屋,您可主張對方涉犯偽造文書罪嫌。
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需任何其他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6763850,或來信chinyu0801@gmail.com諮詢,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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