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律師諮詢 > 婚姻、親屬 與監護 > 家事通知書

家事通知書

  • 需要求助的人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4-06-03 17:57 
  • 文章人氣:594
  • 個人積分:32
  • 壹、調解之聲明

      一、相對人應 履行夫妻同居義務

      二、聲請費用由相對人負擔。

    三、願供擔保,請准宣告假執行。

    *********************************

    第二條及第三條是什麼意思?!

  • 李cherry
  • 曹尚仁 (曹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4-06-03 20:03 
  • 文章人氣:247
  • 個人積分:52798
  • 律師評價:14172 │ 律師證號:99臺檢證字第8728號
  •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對方單純聲請履行同居義務的調解,故而第二條規費負擔及第三條假執行並無實益,無須理會。

  •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以mail或留言詢問,請勿直接於此回覆,因為系統不會通知我,以免遺漏,並求周詳,謝謝。※電話:0961-365-252 電子郵件: god033520001@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