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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離婚對方不肯,還以親人安全威脅

  • 阿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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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6-03 2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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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女方想和男方離婚,但男方不肯,還強暴女方,說因為我是老公想上就上,並且不做避孕措施,女方有反抗打了男方巴掌,但沒有效果,力氣上也贏不了男方,本來女方拿菜刀但冷靜後就放下,女方想打給母親說要搬去母親那住,男方在那之前馬上搶走手機摔壞,並說「妳逃走沒關係,妳的家人住哪裡我都知道」,女方一年前就已經想和男方離婚,兩人已經沒有感情,但男方一直不肯離婚,男方也不准女方去工作,限制女方的自由,女方現在想搬出去,卻害怕男方找上家人,對家人不利,女方也不敢跟家人說,怕家人為官司操勞,在家中又每天活在恐懼中,怕有生命危險,男方又揚言要刪除女方所有聯絡人資料,與外界斷絕聯絡,現在迫切的想解決此事,在顧及到家的人安全的前提下辦成離婚

  • 楊俊鑫律師/所長 (楊俊鑫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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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6-03 2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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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3159 │ 律師證號:98臺檢證字第8381號
  • 一、要先確保自身的安全。

    二、家暴令可以考慮,但是家暴令並非萬能的。所以如果可以的話先分開住。

    三、配偶強制性交是告訴乃論提告後在一審結束前還可以撤回,但刑案也不是萬能的。

    四、處理所有法律問題不要一個人面對,再說一次,一定要確保自己是安全的。

    楊俊鑫律師,現場諮詢預約專線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及第大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