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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公共修繕基金

  • Joan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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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6-09 2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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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請問管委會除了收取以坪數為計算標準的管理費外,還可以另收以戶為計算標準的公共修繕基金嗎?即每戶統一收取相同費用修繕基金,不是應以調漲管理費再將剩餘的錢累積作為將來修繕之用?本社區為兩年新社區有三種不同坪數的戶別。感謝您撥冗回覆。
  • 胡志彬 (阿彬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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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6-09 2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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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先看住戶規約有無規定,如無,再看區權會有無決議

    2.其實,如來自於管理費之公共基金充裕,根本無需另收維護之費用,至於公共基金如何運用,就看管委會如何支用,如審慎支用,應能有餘裕

    3.像是我一個公寓大廈法律顧問客戶,先前訴訟對建商請求移交開放空間管理基金200餘萬元勝訴,且公共基金的支用,找廠商修繕都訪價比價後才發包,不亂花錢,累積之公共基金已達數百萬元,還能在一些節日之當月經管委會決議當月不收管理費,根本就不會發生管理費收了還不夠修繕,需另收修繕費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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