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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 妨害電腦使用 一問(文長)

  • 阿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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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6-10 10:49 
  • 文章人氣:711
  • 個人積分:6
  • 事情的原委是這樣的(以下稱對方為B)

    前年我玩 某線上遊戲要賣帳號 B聲稱要以1.5萬收購

    B說要以轉帳的方式交易並不想使用8591(原因為之前被騙過)

    在以電話聯絡之後B方寄給我 轉帳證明

    之後不停催促要我把遊戲帳密給B

    我在知曉對方電話的情況下不疑有他將帳密交出去(我沒有任何轉帳存款經驗,所以傻傻的...)等我發現不對勁時已經來不及 趕緊跑去警局報案

    警察說要有遊戲歷程和電磁紀錄才有辦法受理申請完也報案完之後
    過了幾個月  收到對方的不起訴處分書

    原因大致上是

    1.調查之後檢方認為B使用具有跳板之IP 無法確定該手機使用者就是嫌犯。2.被告詐騙使用電腦的IP無地緣關係。

    3.如被告詐騙,怎會傻傻地使用自己的手機來行騙。令我訝異的是文章內有另外

    4個告訴人(都是遊戲中熟悉的ID,他們也被同樣的手法詐騙...)
    我對此結果非常不服,感覺這些理由都站不住腳,於是我擬了一份再議書主要有幾點不服的原因:

    1.被告聲稱手機是向楊某借的,而楊某尚未出面說明就要草草結案,未免太誇張了。

    2.調查之後得知當時使用IP位址為東海某網咖,距離被告住處(大雅)不過20、30分鐘車程,怎麼會無地緣關係?

    3.B當時和我使用RC通過話,而RC暱稱為小A,而被告姓氏恰好為Axx,巧合?

    4.不起訴處分書被告正處於另案在押的狀態,代表他這個人的為人似乎好不到哪裡去,那麼成為嫌犯的機率是否比其他人來的高?
    將這份再議書呈上之後又過過了幾個月,收到批准再議的通知。


    而今天終於收到地檢署的傳票,後天開庭。

    我雖然對於這件案子有所進展而感到高興,但我是第一次上法院,年紀輕輕還很菜!真的不知道後天檢察官會對我提出什麼問題,我想知道任何對我有幫助的資訊,例如:要準備回答什麼樣的問題,或是我贏面大不大之類的...或是在法院中我該注意回答什麼...

    另外有其他網友回復此案件應是詐欺  怎麼會是妨害電腦使用

    當初向員警報案時都是她用的  三聯單印出來就是妨害電腦使用罪了   

    這部分會有爭議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