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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楊俊鑫律師/所長 (楊俊鑫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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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4-06-13 1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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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這樣你就會知道最壞的情況是怎樣,通常會煩惱是因為不了解,了解多一點你就比較不會煩惱了。
四、當然也要查一些無罪或不用賠的來參考。
五、勝訴判決及敗訴判決都查過之後,你就會知道什麼話講了會有什麼效果,知道可以搜集那些有利證據。
六、被告不論在警局、地檢或是法院講的話都可以當做證據,如果說錯話可能會有不利的影響,寧可事先多準備也不要事後再來後悔。
楊俊鑫律現場諮詢預約專線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及第大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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