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網路交易私下匯款
- 楊俊鑫律師/所長 (楊俊鑫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4-06-13 10:58
- 文章人氣:242
- 個人積分:14186
- 律師評價:3159 │ 律師證號:98臺檢證字第8381號
-
一、詐欺罪是非告訴乃論之罪,告進去後程序就會走到底,所以提告之前可以考慮先讓對方知道,有的人會發律師函或存證信函,但你要知道他住那裡才能發。
二、也有人直接私訊通知對方要告他。
三、這類案件預計金額不大,算小額詐欺,小額詐欺不容易被告的原因是因為金額小,就算是找個律師諮詢一下花的錢可能都超過詐欺的金額,所以才會有人會一直這樣做。
四、正因為訴訟處理有成本支出的問題,就算不找律師你也是要花時間寫狀紙開庭等等,所以是否要提告請三思。
五、如果是交易網站的話可以善用交易網站的投訴機制,這樣又能懲罰到他又不會浪費太多的成本。
楊俊鑫律師,現場諮詢專線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及第大樓。
第 1/1 頁
- 1
共 3 筆
